关于变更梅溪湖杨梅公园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地址的请愿书
尊敬的胡衡华市长:
您好!
我们是梅溪湖杨梅公园周边旭辉御府、润芳园、梅溪青秀、嘉和城、家兴苑5个小区的居民。因湘江新区梅溪湖投资公司打算在我们小区边的杨梅公园中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我们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侵害,现联名给您呈上本请愿书,恳请市长您关注民生民利,责成湘江新区取消这一决定,为垃圾压缩转运站另行选址。
一、不宜在此修建垃圾站的理由
国家建设部g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2.1.2条规定:“垃圾转运站不应设在下列地区:①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②大型商场、影剧院出入口等繁华地段;③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如果将杨梅公园改建为垃圾站,实为不妥:
1、杨梅公园是周边旭辉御府、润芳园、梅溪青秀、嘉和城、家兴苑5个小区的“后花园”,是附近居民休闲的主要场所,也是业主之所以选择在此落户的重要原因之一。
杨梅公园占地只有20亩,新建的垃圾站将基本覆盖此公园;同时该公园位于赏月路、踏雪路交叉路口,离最近的3个小区仅20-50米不等,四周全是高层居民楼,垃圾站将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2、杨梅公园附近学校密布,西面100米处是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东面200米处是长郡梅溪湖中学、岳麓区实验小学,该路口是周边几个小区的孩子上学必经之路,四周高楼环绕,是人口高度密集区域,大量运送垃圾的车辆将严重威胁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垃圾污染将严重影响孩子们和居民的健康。
3、梅溪湖的建设定位是中部地区有影响力的国际生态社区,也是长沙的一张亮丽名片。在生态社区的居民小区边建设这样一个扰民的垃圾站,实与梅溪湖的发展定位相违,与老百姓在梅溪湖买房但求良好生态环境的愿望相违。
梅溪湖投资公司宣称这是建环保垃圾站,可据我们调查了解,目前国际上垃圾站建设也没什么特别领先的技术,任何环保垃圾站只要到了第二年、第三年,就跟普通的垃圾站没什么差别,也会是臭水四溢,臭不可闻,成为一个污染源。长沙东二环和福元路交界处的长沙第一垃圾中转站如今已经成为该地区的毒瘤,500米范围内都是臭的,周围几个小区的群众和旁边学校的学生苦不堪言。现在连小区的垃圾站都是建在地下了,梅溪湖投资几百万还规划这种敞开式的地面垃圾站,到时候杨梅公园必然垃圾如山,这是在建设新的城中村,拉低梅溪湖的档次。
综上3条,我们认为在杨梅公园上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极不科学,不符合政府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
二、梅溪湖投资公司对该项目的几点违规之处
1、规划程序不到位。国家建设部2004-9-24《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明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符合布局合理、美化环境、方便使用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而在网上公布的大河西先导区梅溪湖片区控制性规划(优化)中,该处并无垃圾站规划。如今我们入住小区后,梅溪湖投资公司又要在这里建垃圾转运站建,这违反了“五同原则”,对我们业主来说是欺骗。
2、听证程序不到位。整个项目没有听证,没有征求群众意见,也没有在建设地址或周边贴出公告,项目突然公示后,建设单位(梅溪湖投资公司)的座谈会变成一个通知会,拒绝接受居民意见。
3、环评草率。建设单位梅溪湖投资公司公示的环评报告错误太多、前后矛盾,给人感觉极不负责、极不慎重,是“作”出来的,不是“评”出来的,是一个不成熟的报告。如:①环评报告第6点:“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及仓库地面清扫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榔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又是食堂废水,又是榔梨,不知道从哪抄来的忘改了。一个最基本的评审都没做的环评如何让人信服!②建设地址描述不清,环评报告中提到的建设地址为“梅溪湖片区科技路与秀川路交汇处西北侧的麓松公园”,经再三查证才知道这些道路名称是以前的旧名。这是什么年代的报告!③有意遗漏评估项目,路口、幼儿园、人口高密度等因素,在报告中没有体现,也没有纳入评估影响范围。④运营时间前后矛盾,环评报告中提到:“项目运营期严格限制垃圾车进行垃圾装卸的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本项目人员编制5人,24小时运营,试问24小时运营如何不影响居民休息?
三、合理维权被野蛮阻断
2015年8月初,周边居民得知梅溪湖投资公司将在杨梅公园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的消息后,民怨沸腾,群情激愤,5个小区的居民多次集会商量应对事宜,2次有近200人参加。此后又通过市民热线、市长信箱、红网、悬挂横幅等表达了我们反对建垃圾站的诉求,并且填写了大量的公众环评个人调查表提交给梅溪湖投资公司,参与填写调查表的有313人,了解该项目的有289人,反对建设该项目的有310人,占被调查人数的99.68%。但截止到今天,还没有任何单位对我们的诉求有所回应。
老百姓想讨个说法,苦等无门求助媒体。政法频道的记者到旭辉御府售楼部采访,售楼部的展示牌上依然标注杨梅公园是完完整整的公园,并没有标注垃圾站。当记者问工作人员是否知晓公园要建垃圾压缩转运站时,对方明确表示开发商方面不知道,以证明他们在销售时没有欺骗业主。记者和业主到湘江新区梅溪湖投资公司求证,公司领导告知我们规划早在2011年就有了,并出具了一张没有盖章的规划图,我们质问为何梅溪湖公开的规划图中没有垃圾站,没有得到回应。同日,我们得知政法频道新闻不能播出,网络上相关报道也被删除,如此阻拦老百姓正当申诉的行为实为霸道!
四、周边小区居民的质疑与态度
周边居民认为,虽然我们对本届市政府的施政有好评,但此事如不妥处,那也令人心寒。群众的意见与疑问主要有以下方面:
1. 如果梅溪湖投资公司出具的2011年的规划图是真的,为何梅溪湖投资公司此次出具的规划图上公园变成了停车场、垃圾站,梅溪青秀变成了加油站?而事实上梅溪青秀已经被建成了住宿小区,杨梅公园也无停车场。
2. 网上公开的梅溪湖一期控制性规划(优化)图中杨梅公园没有标明垃圾站,在2013年的梅溪湖一期二期规划图纸上,也没有垃圾站规划,梅溪湖投资公司却拿出所谓2011年的规划来证明早有规划,是谁在欺骗我们?
3.开发商不但在楼盘展示厅标榜纯公园,还把垃圾站位置描述为地铁六号线出站口。开发商明目张胆隐瞒事实,欺骗业主,政府监管在哪里?
4、我们买房时开发商告诉我们这是公园,不会拆,更没有说建什么垃圾站,为了有个好的生活环境,为了孩子有个好的学习环境,大多数家庭才集中财力甚至透支未来在这里买了房。反过来讲,不管当初的先导区有无规划,或者开发商是有意隐瞒还是无意疏漏,总之我们业主不知道有垃圾站规划这么一回事,我们都是受害者。业主毫不知情,花费巨额资金置业,谁来保护我们的合法财产?随意更改规划,公园变成了垃圾站,我们的损失谁来赔偿?
5、梅溪湖投资公司对此事决策全程封闭,一厢情愿、一意孤行,完全无视公众环评调查和听证,如果公众环评和听证程序毫无意义,那相关规定要公众参与环评和听证的作用是什么?难道群众意见可以如此漠视?难道这符合公开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
6、本届市政府公开承诺要为市民建20座公园,如今梅溪湖投资公司却要拆除现有公园建垃圾站,一边拆,一边建,难道没有浪费公共财政之嫌?
鉴于上述理由,我们向市长表达我们的合理诉求,希望您百忙之中来现场视察。我们相信胡市长及您主政的本届市政府能为我们作主。我们的态度很坚决:誓要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如果市政府解决不了,我们就找省政府;省政府解决不了,我们就找北京、找中央巡视组。总之我们相信,共产党和各级政府会维护老百姓的合理诉求,会为民作主。
请愿代表签字见附件(我们保证请愿人信息真实且完全自愿签署本请愿书)
五个小区业主维权委员会2015年月8月25日
网民朋友:
你们的来信及相关意见收悉。经职能部门(单位)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梅溪湖垃圾转运站基本情况
梅溪湖国际新城垃圾转运根据《梅溪湖片区控制性规划(优化)》,麓松公园(规划名)地块为公共绿地,配有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部分设施。其中垃圾转运站用于片区内公共垃圾的收集、处理。根据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梅溪湖片区垃圾压缩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3.64m2,压缩转运规模为30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压缩设施、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施、绿化隔离带及配套的降尘、除臭设施,项目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运营过程中主要收集梅溪湖国际新城一期公共区域(包括市政道路、公园及其他公共建筑等,不包括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的环卫垃圾。
二、该项目相关报建手续申办及审查情况
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部依据建设单位申请、梅溪湖片控规及立项文件(长先发改函[2011]90号),办理了麓松公园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并正在办理方案审查和环评审查。
经审查,该项目与周边建筑间隔及绿化隔离带宽度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相关要求(与相邻建筑间距≥8m,绿化隔离带≥3m)。根据环评报告分析:1、项目将针对垃圾臭气设置生物除臭系统。经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可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标准要求。2、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有机垃圾处理机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3、项目将在营运期严格限制垃圾车装卸的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垃圾站内的机械设备设置减震、消声设施,垃圾压缩过程封闭作业,通过以上措施,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7月31日该项目环评专家评审结论认为:“项目建设在落实环评报告及专家评估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影响小,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梅溪湖垃圾转运站建设符合规划及规范要求,属于正常的片区公共配套项目。
三、关于该项目选址问题
关于该项目拟选址麓松公园(又名杨梅公园),我们已将你们的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将就该项目选址问题进行进一步论证与研究。
湘江新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