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9日上午,是我厂住户代表与市信访局领导约定到国资委拿申诉函的日子,不料,住户代表尹碧金同志由于连日来奔波于各部门,过度操劳,没有得到好好休息,在下楼梯时不慎摔倒,双脚受伤,在长沙市中心医院接受开刀治疗。
更加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其余几位代表到国资委拿到的申诉函是《不予受理告知书》,它彻底斩断了我们维权的行政途径。为什么是由信访局牵头,由国资委监督企业行办解决的案件会落得这样的结果?
《告知书》中,明显地遗漏了:“以上4项要求敬请融源置业仔细思量,哪一条条对融源及我们双方都能接受,就请融源拿出诚意,由社区领导、原金属材料加工厂领导、开发商领导及住户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协商,我们全体住户在等待他们的诚意。”
国资委为什么在没有深入调查了解,没有仔细阅读信访材料,也没有与住户开协调会的情况下,就草率的作出《不予受理告知书》呢?这是否尽到了监督部门所应尽的职责呢?
国资委及市改制办明知融源置业有限公司是属于民营性质的私营企业,为什么没有在进行风险评估及采取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就引导我厂与他们进行承债式整体兼并呢?为什么要把我们的命运交给一个不兑现承诺,又不依法依规办事的开发商呢?
为什么要把我们职工的福利住房与我厂的工业用地一起卖掉呢?你们想为政府排扰解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革我厂的产权制度,理顺职工劳动关系,解决困难企业员工的切实问题……为什么不在我们本行业内寻找优秀企业单位引进兼并机制,扩大再生产呢?至少我们年轻的职工还可以多为国家作贡献,国家花大力气,大投资搞安居工程建设,而你们这样的做法难道不是人为地制造出了几十户无房户吗?这难道不是给国家和政府添睹吗?为什么要让跨行业的具有不良记录的开发商,打着改制的旗号来进行窃取职工住户的经济利益呢?为什么不在妥善安置好职工住户的情况下再挂牌摘牌呢?
改制已时过六年,你们为什么还不督促开发商把职工的住房好好安置,还作出这样不负责任的《告知书》?你们心里到底有没有人民群众?你们到底是为谁办实事?时隔六年的土地闲置为什么没有任何罚款记录?为什么没有重新收为国家所有呢?
中央明确提出要执政为民,要以人为本,三番五次禁止强拆,各地政府理应珍视群众生命尊严,时时想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清醒认识到无论发展公共事业还是搞经济建设,根本上都是为了人民
的利益,不能打着为了人民利益的旗号却侵犯公民的合法利益。
我们全体住户一致强烈请求,政府各职能部门有权力、有责任、有义务、且责无旁贷地监督融源置业妥善安置,合理赔偿所有住户,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长沙金属材料加工厂全体住户
2014年10月14日
你好,针对你们反映的问题,新开铺街道进行了认真仔细的调查,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长沙市金属材料加工厂系新开铺街道豹子岭社区辖区单位,隶属长沙市机械行业办。2007年该企业进行改制,与湖南融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承债式兼并协议。长沙市金属材料加工厂留守机构表示,签订的各项协议经过了职代会,所有内容获得了职工代表的通过,湖南融源置业有限公司承诺该宗土地上的住户按“就近安置、就地安置、货币补偿”的三原则进行安置。
2014年8月起,湖南融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按照《长沙市国有土地上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对承租人补偿安置的暂行规定》即长住建发(2011年242号)文件,
对该处住户进行拆迁,涉及拆迁的住户共41户,到目前为止,9户住户签订了拆迁协议,其他住户因不满拆迁补偿方案,先后多次到社区反映问题,到市政府信访办、长沙市国资委等上级部门上访反映诉求。街道、社区从8月份起一直高度关注该事件,并上门同湖南融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多次协调,要求他们妥善解决这些住户的拆迁补偿问题,考虑住户合理诉求,合法合理地按照程序进行拆迁,不能采取断水、断电、暴力强拆等手段。由于该厂改制后未向街道和社区移交,街道和社区只能采取与开发商协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咨询该问题等方式帮助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9月25日,街道和社区组织开发商和管区户籍召开了会议,开发商坚持以原来的拆迁办法为主,9月28日,街道和社区组织拆迁户代表召开了会议,拆迁户代表表示,他们的补偿要求并不是漫天要价,要求开发商能够在该地附近的地段就地安置。
街道和社区将继续高度关注此事件,组织相关方召开协调会来解决该地拆迁户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