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太太是浏阳人。我是台湾人,我们在6月怀孕,12年8月16在长沙民政局办理结婚公证,但办理结婚之前我太太不知道要申请无婚姻状况证明,且承办人员当时没有要我们检附证明就为我俩办理结婚证了。现在我小孩在台湾出生了,但要上户口时,需要我们检附婚姻状况证明,我为了这个证明多次去电浏阳民政局和涉外结婚公证处(也跑了2趟),但都无法协助我们办理。但询问台湾的海基会又说大陆中央民政局告知且发文说可以补办婚前的婚姻状况证明,我现在已经心力交瘁,耗尽大把时间和路费,请市长协助是否可以有相关单位为我们处理,谢谢!
你好,你应该是弄错了,长沙市民政局没有权限办理台湾结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