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们的答复也太含糊了吧。什么叫我妈以困难为由,难道我们家富裕吗?我讲的组上的钱没到位好不好。修金阳大道我们的人头钱还未到位,官司赢了。说什么不参与组上的,请问您们是否是比组上高一级别。当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您们是否应该加以制止。为何同一地方还搞出几个方案。请领导重视。
kkiny:
你好!
你在长沙市市长信箱的来信经批转至我镇办理,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组上2000元未到位的问题。8月5日下午,在永安镇永新社区办公室,曾淼履行程序后,在镇政府干部佘林智的见证下,圳背组组长胡启术将2000元交到曾淼手中,此事圆满解决。
关于金阳大道人头费的问题。曾淼表示,其已经就金阳大道人头费的分配问题将圳背组作为被告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书已经下达,判决其胜诉。由于组上没有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已经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特此回复。
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