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进的市长:
您好,我是宁乡县白马桥乡白马村村民曹德明的女儿曹云,家住白马村大塘组7号,我乡修建仁福大道(乡级道路无审批材料,申请信息公开无果),拆迁路旁农户,补偿金额尚未谈妥,2013年7月26日上午9时,乡政府工作人员及白马新兴建设开发公司在未通知我家的情况下,贸然来挖土机挖掘我家门口菜地,母亲(钟兰香)上前理论,遭到白马桥派出所违法拘禁5日,抓人的为白马桥派出所民警,车牌号为(湘a58f78) 非警车。祖父(曹章贵)被拆迁工作人员和民警推搡至伤,仍在医院住院治疗。胞弟(曹家荣)由于在旁录像也被一同拘禁,整个过程家人无任何暴力言语和身体行为,属于被强行非法拘禁。 所有过程均有录像作为证明。
我们全家都不反对拆迁,不反对地方发展,不反对城市化建设,前提是合理的拆迁,和谐的谈判,拆迁本是民事纠纷,不应该动用国家武器恐吓和非法拘禁。整个拆迁一年多以来,我们没有看到上级的批文,没有看到开发商,没有任何补偿信息公开,没有安置房的分配,而这一切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文规定要公开公布的,是可以讨论和讨价还价的,这一切确变相成为恐吓、骗签、强拆等方式。
推土机推不出和谐,推不出真正的发展。请市长明察,请您还我家一个公道。
曹云
2013年7月29日
一、钟南香家基本情况
户主曹德明,男,1962年4月6日生,住白马社区大塘组7号,经营家具店,身份证:43012419620406617x。全家5人,家庭成员:
父亲:曹章桂,77岁,老人,身份证:430124193609286177;
妻子:钟南香,51岁,经商,身份证:430124196210226221;
女儿:曹云,25岁,大学毕业在外工作,身份证:43012419860203616x;
儿子:曹家荣,23岁,在校大学生,身份证:430124199002176171。
二、仁福大道用地及征地款分配情况
2012年,为修建仁福大道四标,开发单位委托白马桥政府重点办在白马社区大塘组依法征收了部分田土(曹德明家的一块菜地也在被征范围。曹德明本人在征地补偿协议、青苗及其它设施补偿协议上均亲笔签字同意,后曹单方面反悔),征地补偿款严格按现行政策标准足额计算,另外还对田、土上的附着物等设施还作了充满人文关怀的额外补偿。因此征迁工作合理合法,无懈可击。款项分配则是依据村民自治章程,由组上出台方案,绝大数户主付表决同意。全组14户,一户在外未回,只有曹德明和贺××两户当时拒领存折款(2012年8月30日白马农商银行开具的受款人本人的现金存折)。2012年9月,白马社区干部喻建强和大塘组组长曹运文俩人将存折送到曹德明家,但曹嫌征地款过少拒不签字领取。后来,村、组多次通知曹德明,均被曹德明推拒。
三、钟南香、曹家荣非法阻工情况
2013年7月26日上午8点半,仁福大道四标段施工,当挖机作业至曹德明家门口时,曹德明妻子钟南香和儿子曹家荣以被征菜地补偿过低为由站立到挖机的挖斗前阻止挖机作业。施工单位“中盛路桥”施工员随即对钟、曹两人进行劝止,钟、曹不听,建设单位白马新兴公司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劝止,仍未果,遂报乡经济环境维护办公室,办公室人员赶赴工地,对阻工的钟南香、曹家荣进行了近40分钟的劝说,钟、曹仍然不听劝止,致使工程被迫停工1小时以上。施工方无奈转而报警,白马桥派出所处警后,两名民警又对钟、曹两人劝止,但其仍不听劝止,为保证工程的继续施工,民警依法将两人带离现场。经过调查,钟南香非法阻工是一种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
四、二个重要情况说明
1、仁福大道建设项目,其立项、征地(征地协议上有曹德明亲笔签字)、国土、规划、建设等合法手续齐备,征地款已全部付清。中盛路桥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方,是合法中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法有效,其施工作业理应受法律保护。
2、曹德明的房屋位列仁福大道两厢,在征迁范围内。就房屋征迁,乡、村、组专人多次与曹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征迁搁浅。白马桥政府及开发单位在未与曹德明谈成征迁协议之前绝没有拆其房屋的意向和行动,其房屋至今完好无损。
五、曹德明及其家人在微博上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说明
曹德明家人曹云、曹家荣近段通过互联网微博多次发布虚假消息:
1、将2013年7月26日仁福大道修路施工是正常的作业,与房屋无关,曹德明7月26日离家去法院是其诉讼官司开庭的应诉行为(施工人员在其妻儿阻工初时便几次电话告知情况,有电话记录可查),因此其微博上所称“政府在强拆前支走曹德明离家”之说根本不成立;
2、曹德明父亲曹章桂年老多病、体质虚弱,7月26日被钟南香和曹家荣抬至大门口坐观,在钟南香、曹家荣因非法阻工被民警带离时,老人情绪激动,想起身阻止,正在摇摇欲倒时被现场施工人员帮扶至坐椅上,这样一个简单不过的事情却被曹德明利用,事后竟然别有用心的在曹章桂嘴唇、颈部、手臂等部位涂上红色颜料,诈作受伤痕迹,然后拍照上传至微博,这纯粹是捏造事实、歪曲视听的行为;
3、曹云在微博上称其母、弟仅讲了两句抵触“暴力越级强拆”的话便被抓,更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真像是钟南香、曹家荣俩人无理、非法阻扰根本不涉及其房屋结构的修路施工,且无视多人、多次劝告,致使被迫停工1个多小时,有行为,有后果,严重扰乱了单位正常秩序,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4、曹德明、女儿曹云和儿子曹家荣内外相串,虚构事实、断章取义,在微博上撒播“白马桥政府某某干部判过刑”、“政府某某领导搞‘独立政府’,以权压民”等谣言,用意叵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