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举报人在该市各大超市发现广西桂林智仁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多种违法商品,其中违法现象包括虚假宣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举报人现对该违法行为提出举报。
违法商品经营者:
长沙沃尔玛黄兴店、高桥店、雨花亭店。
长沙家润多朝阳店、赤岗店、千禧店、上城金都店、天马店。
长沙步步高红星店、喜乐地店、东塘店、南国店、金星店、王府店、王家湾店。
长沙家乐福芙蓉店、韶山路店、贺龙店。
长沙大润发芙蓉店、天心店。
长沙华润万家湘府店、世纪金源店、高桥店。
违法商品:
1.智仁牌700克袋装燕麦片,商品条码6921431288802,该商品包装袋正面标注100%澳洲进口燕麦粒,但包装袋背面标注原料原产地为澳大利亚。澳洲和澳大利亚并非同一地域概念,且经查询该生产者并没有直接从澳大利亚进口原料,也没有与其他进口商的交易凭证,该商品以夸大地域、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2.智仁牌800克袋装红枣高钙营养燕麦片,商品条码6921431289007,该商品包装的产品说明中明确表述了商品原料“精选优质燕麦片”字样,但并没有说明原料的优质来源,没有说明“优质”依据,侵犯了消费者知悉真实情况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且该商品外包装几处采用的英文没有相对应的汉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中3.8.2 规定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之规定。
3.智仁牌800克牛奶加钙蜂花燕麦片,商品条码6921431288871,该商品包装背面有蜂蜜小贴士说明,但该商品配料中并没有蜂蜜,包装的产品说明中明确表述了商品原料“精选优质燕麦片”字样,但并没有说明原料的优质来源,没有说明“优质”依据,侵犯了消费者知悉真实情况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且该商品外包装背面左下角采用的英文没有相对应的汉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中3.8.2 规定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之规定。
4.智仁牌480克袋装核桃高钙黑芝麻糊,商品条码6921431220529,该商品产品说明标注该商品是以“黑芝麻为主要原料”字样,但该商品包装配料表中标注的主要原料为糙米、黑米为主要原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中4.1.3.1.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且该商品包装说明确表述了商品原料“优质芝麻”字样,但并没有说明原料的优质来源,没有说明优质依据,该商品产品说明不真实,属虚假宣传之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5.智仁牌1.05千克礼盒装中老年壮骨核桃粉,商品条码6921431288581,该商品为普通食品,但该商品名称宣称壮骨,有功效宣传行为。且该商品印有明显的“牦牛图案”但产品配料中也没有牦牛骨髓成分,包装也没有注明图案仅供参考字样,有误导消费者该商品含有牦牛骨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中3.4 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且商品包装背面有英文good taste没有对应的汉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中3.8.2 规定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该商品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6 .智仁牌1.2千克礼盒装中老年核桃粉,商品条码6921431288338,该商品明显位置标注了“未添加白砂糖字样”但该商品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中并没有注明白砂糖的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中4.1.4.2规定 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且该商品包装说明确表述了商品原料“优质核桃粉”字样,但并没有说明原料的优质来源,没有说明优质依据,该商品产品说明不真实,属虚假宣传之行为,该商品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7718-2011、《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7.智仁牌800克礼盒装蛋白质核桃粉,商品条码6921431220062,该商品包装说明确表述了商品原料选用“优质核桃粉”字样,但并没有说明原料的优质来源,没有说明优质依据,该商品产品说明不真实,属虚假宣传之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8.智仁牌1.05千克礼盒装健康大礼,商品条码6921431288819,该商品包装说明确表述了商品原料选用“优质燕麦片、黑芝麻、核桃粉”字样,但并没有说明原料的优质来源,没有说明优质依据,且该商品中的黑芝麻糊产品说明中标注该商品是以“黑芝麻为主要原料”字样,但该商品包装配料表中标注的主要原料为糙米、为主要原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中4.1.3.1.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该商品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9.智仁牌800克瓶紫云英蜂蜜,商品条码6921431220147,该商品食品标签单独醒目标注了一个“纯”字,该商品使用绝对性用语,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0.智人牌紫云英蜂蜜膏,商品条码6921431288819,该商品食品标签醒目的标注一个“蜜”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4963规定的蜂蜜定义为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该商品名称主题为蜂蜜膏属蜂产品制品,配料表中明确标注了添加蜂蜜以外的物质,不能以蜜相称,但该商品食品标签醒目突出的标注了一个“蜜”字,该商品用以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手段舞蹈消费者与其交易。gb7718-2011中3.4规定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n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4963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举报人对以上经营者销售的以上违法商品进行举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要求如下:
一、要求以上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以上违法商品。
二、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违法商品的经营者销售的违法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最严厉的处罚。
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并同时依法书面告知举报人受理或不予受理。
四、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查处结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五、要求依据《长沙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举报人:于振国
2015年1月10日
15993812315
13383729068
我局于2015年1月12日接长沙市市长信箱举报,举报人于振国(电话:13383729068,email:519276749@qq.com)称我市华润万家等23个超市销售的“智仁牌”系列食品有10个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市局统一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2015年1月14日,执法人员到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华晨世纪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有4个“智仁牌”系列食品与举报人于振国举报的产品相符,该超市“智仁牌”系列食品均由长沙市泽霖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在上午(8时40分、8时41分、8时42分、9时56分)与举报人于振国(电话:13383729068)联系,但电话一直是正常接通不接。下午从长沙市泽霖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情况来看,公司所销售的“智仁牌”系列食品全部由长沙市达通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调查人员及时与该公司取得联系,经了解,举报人所举报的涉嫌超市和相关产品均由该公司提供。执法人员收集了于振国举报的10个预包装食品样品包装、检验报告和生产厂家的证照等证明材料。我局决定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并责令停止经营涉嫌的相关产品。
长沙市工商局
201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