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本人生源地在长沙,是中国政法大学12届毕业生,毕业后去了青岛一家国企工作,不久前刚辞了工作,现想回原籍地长沙市工作(正在择业)。以我现在的情况,我想将我的户口、档案迁回原籍,难道不能适用“毕业生工作未满一年内可以改派回原籍”的政策?经向学校求证后,我可以适用改派政策。但,向我的原籍主管部门“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咨询后,户籍科的民警同志答复说,毕业后凭报到证去工作单位就业后,就不能改派了。所以,我的户籍回迁申请被驳回。他们还说,要想落回原籍,只能通过投靠未来的长沙媳妇儿,或在长沙市找到工作后,才能受理我的落户申请。如果真像他们所说,改派政策不就如同虚设了么?请问,我工作未满一年,申请改派回原籍,真的就行不通?急盼您的回复,谢谢!祝您万事顺利、幸福安康!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如果您的报到证已经到单位使用的话,是不符合再次改派的条件的。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