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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丢失工作

2018-2-13 21:16:16发布11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您好,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的信。我于2004年进入望城电信局做临时工,由于工作突出,于2007年与该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在2008年12月不幸患上白血病,经过抢救之后,于2009年6月做了移植手术,至今仍在预防白血病复发的治疗中,医生建议不能上班。望城县电信局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我没去上班为由将我辞退,并没有任何补偿。希望上级领导调查处理。
你好,你如经诊断确实患病,应及时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履行请假手续后如确实在医疗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你可根据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向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免费,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为84446569,地址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对面犁头街17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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