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上或者报纸上都了解到一些张市长所说的棚改优惠政策,比如说没有享受过房改的职工拆迁有优惠政策,特困家庭拆迁优惠政策,精神疾病或者大病有拆迁优惠政策等等,可是我们中山西路拆迁卻告诉我们这些政策都没有,请问到底是市长和政府说了算还是拆迁办说了算?
小小音:
中山西路棚改是我市2009年开始施行的重点棚改项目。该项目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拆迁、市场运作”的原则,由代表市政府的市城建投资公司责成其二级机构长沙市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拆迁人负责项目的各项运作,由开福区政府负责具体拆迁工作。
该项目拆迁适用的拆迁政策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湖南省实施办法》(省政府157号令)、《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第79号令)、《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标准的决定》(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4号令)等。
另外,在保障棚户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做好和谐拆迁、阳光拆迁、有情拆迁。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包括选择货币补偿的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货币补助政策、中山西路棚改困难救助政策等等。开福区拆迁指挥部亦将该项目所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政策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拆迁当地张榜公示。
符合条件的被拆迁(征收)人,均可按相应的政策规定的程序按章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