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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被盗后我的看法

2018-2-13 14:08:05发布24次查看
各位领导: 我4月16号晚把一辆面包车停在楼下,当晚12点左右被盗(是从派出所留存的路口监控录象看出的),我次日早上发现车被盗,就去了辖区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只做了笔录签了字,就算完事了。 我纳闷的是: 我这个报案是属于刑事案?还是盗窃案?是属于大案?还是小案? 如果各个路口监控设备都正常的话,从监控录象中就能找出些有用的线索,可惜一些监控设备是摆设。 不知交警部门安装的交通监控和派出所安装的监控相互间能否互相交流,其实只要能找出正面图象,就可以发现盗窃人。 做为失主我的心情肯定很焦急,我可以在派出所查看录象,却无法查看交警部门安装的交通监控录象。 公安民警都比较忙,连派出所的录象都没时间查看,就更不可能去查看交警部门安装的交通监控录象了。 这样看来,除非哪天偶然抓住个盗车团伙,否则,这样的案件是无法解决的。因为到现在我也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我想:既然监控这么齐全,公安和交警在这些方面完全可以联合起来互通信息,才能提高破案率。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请问您是在哪个派出所报的案,请您提供更详细的情况。(长沙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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