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广新城,配套路——花侯路,未来的南北方向的主干路之一,从公布了具体的拆迁建设时间后,目前陷入了停滞不前的境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
1.目前拆迁时按照长沙市的103号令,具体是什么,我一个农民也搞不懂,只知道拆迁动员会上说,每户按人头可以得到11万左右,未来的安置房的面积是80平米每人,需要按照1100元每平方米买,于是乎,一计算,买了房子装修后,只能吃空气了。
对比以前的70号令,得到的钱一样,但安置房价却只有800元每平米!建房成本上升,俺认了,可是安置费却没有变化,这叫俺怎么认??!!!
2 说句实话,目前大部分的钉子户群是长沙市第二福利院新址的拆迁户,那个时候采取的是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但就是之前的拆迁除了问题,而且出了大问题!!!
那个时候是按照60号令拆迁的,所有的东西都需要折算成钱,就是看到如此多的金钱,村委会就出现了问题。
就在上周,针对眼前片是片的钉子户,黎托乡乡长出面劝告大家按期拆迁,刚好说出了第二福利院征收时的标准,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原来安置费平均每个人有12-14万,现场一片哗然(不包括少数和村委会干部走的近的人),因为大家收到的钱平均起来只有一半左右!!!再看看村干部买车(10多万),想想流言里说的建厂房(100—200元每平方,一般上千平方),买别墅,实在是不能不让人联想翩翩!!
即使按照长政发〔200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里的,基本上没有什么费用可以供村干部个人使用的吧,或者说,村干部还达不到配公车,分配住房(甚至别墅)的级别吧??
整个事情,已经造成了拆迁户的愤怒,难道不知道拆迁政策,不懂法规的农民就这么好欺负?
现在整个钉子户群的要求如下:
1.将第二福利院拆迁时截留的必须补齐!
2.对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依法严惩!
3.针对目前花侯路的拆迁,本着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
4.对于拆迁补偿费请和安置房的房价涨幅成正比(如果补偿费不变,那么安置房的房价也请不要变!)!
一个花侯路钉子户群的自认代表
2009-5-18
一、现黎托乡边山村的新花侯路拆迁是严格按照103号令,安置严格按照4号令执行的,并将拆迁户全面纳入医保社保,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并进行就业培训。二、经查目前没有发现村干部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三、几个要求的问题1、将第二福利院拆迁时的截留补齐 第二福利院拆迁补偿是严格按照60号令政策严格执行,不存在截留拆迁户补偿金的问题。3、针对目前华侯路拆迁的程序公开问题。每一个项目的拆迁,都是按政策、按要求、按程序进行,边山村新花侯路南延线也是同样实行了以登记,两公示,三公告的程序。4、拆迁价和房价成正比。拆迁需按103号令,安置需按照54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