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市长:
打扰您了,我是一名解放军军人,给您汇报一个家里的事情,宁乡县朱良桥乡兴桂村牛栏塘组村民朱建兵强占村民余其昌家1.5分地和30棵杉树,找乡政府组织调解,乡政府一名姓曹的干部和司法所谢所长只听信朱家一方之言,余家连说话的份都没有就把本该属于余家的财产判给朱家,现在社会还出现这样的事情实在让人气愤。由于朱家兄弟多,生产组组长又是朱家自己人,余家只有妇女小孩在家,就欺负强占余家种了几十年的地,政府官员不依据事实,不调查,颠倒黑白来处理实有徇私枉法之嫌,这样的干部有损政府形象,恳请您关注,谢谢,急盼。
你好,欢迎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朱茂林与余其昌同住朱良桥乡兴桂村牛栏塘组,朱建兵是朱茂林的儿子。双方因山林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经兴桂村委会两次调解没有成功,朱茂林反映到乡人民政府,朱良桥乡政府联村干部和司法所所长及兴桂村全体村干部于2012年12月20日上门调解,先到实地查看了现场,然后走访了本组部分年纪大的群众了解情况(大部分人认为属朱茂林所有),再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能达成一致协议,乡、村两级集体分析研究后,形成了一个调解方案:一、争议的土和树归朱茂林所有。二、以前已砍伐的四棵树归余其昌所有,不再返还。三、如有不服可依法向林业、国土部门申请重新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为了缓和矛盾,不因此事扩大纠纷,避免双方因此事而长期存在纠纷隐患,甚至变成民转刑案件,乡司法所已告知双方向上级申请处理的期限为一个月,在此期限内所涉土和树维持原状不动,如果申请上级重新处理则以上级处理决定为准,如果不申请上级处理则以乡、村两级的调解方案为准。至于“听信一面之词,不讲事实,不调查,颠倒黑白”等绝属子虚乌有。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