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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

2018-1-3 18:44:51发布37次查看
我们在2011-5-2日在“中新森林海”办理了购房vip卡。并交了2000元现金做为vip意向金,在2011-05-15日就已经开盘。并且合同上有写明如没有购房成功,并写明会在6月底退还2000元现金vip意向金。如今2个多月过去了。但到目前为此还没有退还。这是开发商有意为之,并不顾国家法律单方面设立苛刻的退还条件。(2011-7-7号晚上通知你只有在2011-7-8下午1点到3点到他们公司总部才能退还,其它时间概不退还)这样的通知和条件意图很明确, 我认为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和霸王条款。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却要受到开发商的百般刁难,天底下那有这样的事情。请市建委的同志一定要为我们做主。
dhl: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到您的来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望城县城乡建设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对“中新森林海”vip卡认购不成功客户退款的问题进行了核实,该公司因6月下旬由上海搬迁至北京,在这期间公司总部报批系统出现短时间中断,从而导致原定6月支付(共计57批客户)退款114000元出现滞后情况。经我们协调督促处理,该公司已将该情况告知需退款客户,考虑到其中部分外地客户交通不便等综合因素,于2011年7月8日完成其中(20批客户)4万元的退款支付,余下37批客户将于2011年7月25日至28日之间完成退款支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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