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很抱歉在您白忙之中给你增添麻烦,同时也感谢您对民生工程的关心。
我是芙蓉区朝阳街道朝阳二村的居民,于2006年2月响应政府老城改造的号召,与芙蓉区政府签订了拆迁协议,选择了就地安置这一补偿方式,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充条款明确的注明了房屋产权证将在甲方将安置房交付我方使用后的十八个月内办理到位,2009年3月21日,安置房交房,按照协议内容,产权证在2010年10月份以前就应办理到位,就此事我曾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但各处答复均不一样,物业和开发商处也未给我任何答复。
尊敬的张市长,在拆迁工作中我一直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是因为相信政府部门的此举是为了让老百姓有个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是一个惠民工程,但在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上,政府的一再推诿与无答复,让我们心有不安,既然在协议中有约定,那就应该一切按协议办理,就算有其他的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到位,那就请相关的部门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只要确实是有客观原因存在,我们也能理解。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2005年以来,朝阳二村改造建设项目一直被列入市、区重点工程建设,是一项经过多年筹划、规划、调查、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尊重广大人民群众意愿,以改善朝阳二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居住质量的利民、惠民工程。朝阳二村改造建设实施历经七年跨度,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拆迁安置、安置房建设和居民回迁的顺利进行。朝阳二村改造建设第一期安置房于2009年1月和5月先后竣工交付,1740余户居民顺利回迁。
关于产权证办理进展情况,目前物业维修基金已归集完毕,联合验收及备案手续已完成,进入产权栋证办理阶段。在产权证办理的过程中,指挥部配合主体单位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希望回迁居民积极配合。
朝阳二村改造建设指挥部
2011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