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长沙港航公司云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今天在万般无奈之下向您写下这封信,主要是想向您反映有关客运老站拆迁一事,我们对长沙新港(长沙港航)公司的有关补偿决定的看法和我们的要求。
首先公司在补偿类别等级上的划分就存在着明显的暗箱操作,主要体现在四位职工因居住在工作是趸船上,后因资产处置而与公司签下协议,这次便被纳入一类补偿对象(即每平方3千多元)其实事实不是如此,因我们认为此次拆迁公司制定的补偿分类不公正,同时我们在公司工作二十多年,有的三十几年,从来没有享受过住房分配,然而在二00三年拆迁时,我公司中层干部利用职权曾二次拿到补偿金,此人姓张,而我们这些为水运事业工作几十年的老工人却只能怒而不敢言,只能在空着的办公室和储存室作为临时居住点,等待着公司给予解决。港航公司是由老长沙港务局改制过来的企业,而长沙港务局的每份资产和业绩都是我们父辈和我们这一辈不懈的努力和辛勤工作积累起来的,长沙港的每寸产权土地上都有我们和我们父辈们的汗水和血泪,因此公司将土地出让我们要享受公司在土地出让后我们为生存而需居住的合理补偿,以示公司的关怀,为此我们特提以下要求:
1,公司必须改变原定补偿等级一视同仁的给予补偿(原有登记为31户)。
2、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补偿,并做到拆一户公开一户,把补偿金凭证复印件公开银行卡等)。
3、分配私有产权住房,以上要求敬请在1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届时我们会积极配合。
此致
候复
接到您的来信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2012年4月22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经市危房鉴定机构鉴定,该司原客运站区内建筑物属危房,且私搭乱建现象特别严重。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于2012年5月3日联合发布拆危公告,拟将原客运站区内所有危房和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二、此次拆危工作是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并且是人性化的,站区内除极少数住户是原单位安排入住的外,绝大多数均是在原客运站区生产用地上自行违章搭建或强占。本着人性化原则,长沙港航有限责任公司对违章搭建的危房给予材料补助和搬家费;对单位安排的住户的补偿标准是参照黄兴北路直管公房拆迁标准上浮30%制定的。所有拆危方案均由港航公司拆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都是公开,透明的,无任何暗箱操作。
三、由于住房政策改革,原住房(实物)分配制度早已取消。长沙港航有限责任公司是特困企业,在2006年改制之时,未享受福利房职工达到六百户之多,现该司正在积极争取,通过办理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途径,力争解决无房职工的住房要求。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