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在长沙工作的外地人,在长沙居住已经有5年了,因为之前是在浙江工作,所以养老保险在回家后迁到了老家,没有在长沙再另外购置,去年年底所购的住房因为还没有交房,开发商还没有交教育基金,所以现在也没有对应的学校接收我的小孩入学。我现在的具体情况是:我在芙蓉区工作,居住在星沙,无法提供在长沙市的社保证明,老家也没有人能够帮我照顾小孩上学,只能希望在我居住的附近就近上学,烦请相关部门能够帮我解决,为盼,谢谢
小学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进行。招生原则是“公示学区、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学生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小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本市从业证明(合法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学前教育证明(非初始年级学生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由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尽快咨询您房产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