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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长沙市公安局、物价局:请关注小区停车难问题

2018-4-14 7:58:09发布20次查看
随着机动车辆越来越多,交通拥堵和停车难成了城市一个躲不开绕不开的难题。
在长沙,为了治堵,截至1月已有43条道路实施了禁停,对缓解交通拥堵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禁停带来的就是停车难的问题。
在各小区,特别是开发较早的小区,已无法满足业主停车的需要,小区内乱停车现象严重,为停车爆发冲突的常见报端,一些业主不得只好冒着被处罚的危险停在小区外面的马路上。
以我小区外面的银双路为例,马路上经常会停着小区业主的车辆,这条路不属于主干道,车流量不是很大,在路边停车对交通影响也不大。禁停令实施前,没有警察来抄牌,禁停令实施后,经常有警察来抄牌。但确为避免抄牌,不少业主不想缴纳高昂的地下停车场的费用,就把车停在小区内的草坪上或者停到人行道上,导致公共设施严重破坏。
《湖南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住宅小区停车场、住宅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由经营者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业委会往往谈判能力弱势,无法左右拥有地下停车场使用权的开发商。长沙市规定,小区地下停车场不高于300元,具体的标准由经营者确定,只负责备案。这样就给予了开发商巨大的自由裁量权。无论设施好坏、无论管理优劣,只要不超过300的上限即可。
小区停车难是长沙市,也是国内很多城市的社会难题,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统筹解决,而不是单一的对所有道路禁停了之,对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放任不管。
建议公安局对于非主干道、车流量不大的小区外道路适当划定停车位(上海市就是这么做的),不仅方便了业主,也可避免人行道路被车辆压坏。建议物价局对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由备案改为审批,按照停车场服务设施、管理水平等划定等级进行收费审批,使车主能够得到相应的服务,而不是放任不管。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对于停车问题,道路资源属于公共资源,其职能是供通行的,不是“道路停车场”。本身道路就是用来通行的,而不是用来停车的。现在城区道路交流流量已经饱和,占道停车更是加大了交通压力。禁停虽然暂时会给您造成了不便,但是为了保障更多人的行驶权益。 政府也在研究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将进一步开放更多的社会停车场,加大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具体请你关注市政府的相关公告。谢谢。 长沙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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