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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路桥费用取消

2018-4-6 4:19:58发布19次查看
长沙市路桥年费收费标准,每车每年840元,没有任何调整。正常购买期为4月1日前,逾期将按2%。/天收取滞纳金。
 每年长沙每辆机动车辆都在缴纳完养路费与车船使用税以后还被要求缴纳840元“路桥建设费”,这个费用原来是几万辆机动车测算的,现在一百多万辆了。
  对这个收费,提出强烈质疑。
其一、国家已经决策取消。
    这个费的来历其实也知道,就是之前的过桥费,后来取消收费站以后按照年票收取。国家决策取消部分公路收费,长沙也取消了沙河等十几个收费站。湘江一、二桥、浏阳河大桥收费也应该取消。
其二、收费不合理,不透明。
长沙的桥梁是贷款修的,要还贷。但为什么从来没有公示过贷款额到底是多少,已经还了多少?这钱到底多少有多少比例是真正用于还贷的? 这几年机动车激增,多了十倍不止,即使有还贷期,也应该大大的缩短了,那么这个还贷到底还要还多少年?
游鱼: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回复。收到您的来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路桥处对你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现回复如下:
一、养路费2009年就已经取消,不再收纳。路桥通行年费逾期计收的滞纳金是按2‰每日计收而非您说的2﹪。
二、路桥通行费已被省人民政府明确予以保留,2009年4月29日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新闻发布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明欣同志特别声明:经营性二级公路、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收费和城市路桥通行费未纳入此次取消范围,其已设立的收费站也不在撤销之列。
三、贷款修路桥,收费还贷。据统计到2008年底路桥收费15.1亿元。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明确的收费用途, 主要用于偿还城市道路建设的贷款本息、外商投资回报以及路桥维护费和征收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尽管近两年车辆激增,但也有其他因素,如四县征费标准调低、的士免征等。至于现有车辆近百万台是包含电动摩托车、农用车和四县车辆等免征车辆,总之,我们将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有关征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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