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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在晚报大道新建的浏阳河桥上安装隔音设施的情况汇报

2018-4-6 3:09:53发布23次查看
尊敬的政府领导:
您好!
我是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569号金域蓝湾小区的业主,小区1、2号栋南面紧邻着正在建设即将通车的浏阳河大桥(听说是6月份通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施工的声音已经能影响到这两栋住户的正常生活,那么等桥梁正式通车后交通运输噪音势必会对小区住户的生活造成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根据国家现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gb 3096—2008),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不知道金域蓝湾区域是属于1类还是2类,就以2类来说吧),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0至22:00)60分贝、夜间(22:00至次日6:00)50分贝,超过这个限值的就需要采取降噪措施或隔音装置。
不知道这座桥在设计上有没有考虑安装隔音设施,作为市民,我们希望有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我们不希望日后被大桥往来车辆发出的马达声、汽笛声吵的睡不着觉导致失眠、精神衰弱。故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能考虑小区近600户住户的感受,在桥上安装隔音设施,保障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
谢谢!
此致
敬礼
最美丽的一天: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认真阅读了来信资料,并责成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到各桥进行了现场考察确认。此情况已专题请示市人民政府,市长已作明确批示,要求制订相关标准和要求。现正按市长批示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审批,隔音屏设置将随城市改造(道桥改造和周边地块开发)逐步实施,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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