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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属户的人权问题

2018-4-6 3:11:59发布22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及市委领导:
我系雨花区圭塘村村民,想问问领导们四属户是不是中国公民,是不是低人一等,能不能享受公民的平等待遇??为什么就因为我爸爸当年因为响应国家号召参军了(我爸原籍为圭塘村土生土长的村民),退伍回单位后,单位因他在圭塘村有建房面积故没有分单位房,拆迁后村委因他户籍在单位(已退休),不但没有给予分房,而且还因为我爸户籍不在本村的原因,把我家叫做“四属户”,让我(拆迁时已年满22周岁)享受与其他村民截然不同的待遇,简直可以说就是二等公民。所以我恳请市长及市委领导替我做主,帮我伸冤。 还有我要举报为什么村干部的家属可以变成所谓的“签约户”,享受不一样的待遇,这就是典型的以权谋私,请领导们彻查!!!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我街第一时间到圭塘村调查情况,现将马国良、陈检纯、马耀、邓巧玲家庭所反映的圭塘村安置房分配不公平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家庭安置房分配是2005年中秋节前分配到户,严格按照圭塘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根据圭塘村的《安置方案》进行分配,其中马国良为非农户口,其家庭儿媳邓巧玲是拆迁后登记结婚并办理户口迁入的,按照方案规定,非农户口和拆迁后再迁入户口的是不参与村集体分配的。所以该家庭分配安置房面积为300㎡,平均分配面积为100㎡/人。故不存在政策层面少分或低人一等问题。
二、对于市民所反映的与胡小宇户分配不同问题,系胡小宇户上有母亲一起共同分配,而马耀祖父已单独分配了135㎡安置房,且胡小宇户家比马耀家多了一个儿子,两家之间因人口数量差距,无直接可比性。
三、关于举报干部以权谋私、私分多分安置房问题,未列出具体事实,经调查也未发现该情况。
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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