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及相关政府部门:
我们是雨花区井湾路692号梅苑家园的业主,近段时间小区物业将每栋房屋下地的架空杂屋间出售,买到的人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将我们的(砖混结构)住房基础挖下50~60公分,在扰民的同时,严重影响了房屋结构安全,我们多次向社区、街道和区城管执法大队反映情况,他们都说没有执法权,向住建委反映他们也没有派人来管理此事,请问市长和相关部门,我们在物业不管的情况下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管的话请帮帮我们!
小市民要帮忙:
您好!您来信反映的问题,我委责成雨花区建设局进行调查核实。现根据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10月9日,雨花区井湾路梅苑家园小区的业主代表到雨花区建设局举报该小区1#栋地下室存在乱挖乱建现象。雨花区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刻要求雨花区建设局执法队赶到现场核实情况,雨花区建设局执法队当即联系梅苑家园小区的物业和该小区业主代表一起前往现场开展调查。经现场查勘和多方了解,我执法队得知此为梅苑家园小区1#栋地下架空杂物间(约50平米)的使用者为扩大杂物间的空间,擅自将1#栋基础挖下约50公分,改变了原房屋地下架空杂物间的使用用途。在基本了解现场情况后,雨花区建设局执法队立即联系当事人要求其前来接受调查,但当事人拒绝配合。之后,雨花区建设局执法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1、立刻下达了停工令并要求当事人恢复原状,停工令贴在现场告知当事人;2、要求物业立刻对该地下施工现场进行断水、断电,安排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轮流值守,一旦发现有人继续施工则立刻制止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3、如当事人仍然拒绝配合继续施工,则由该小区所属街道联合规划、城管、城建等多部门进行执法或者直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以此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最后,关于像梅苑家园小区这种情况的投诉并非城建局一个职能单位能彻底解决,需要各个部门一起积极配合联动执法。雨花区建设局将会针对此次投诉继续密切关注,全力支持,切实维护好广大业主的权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