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人社局领导在万忙之中关注长沙市政府雇员的待遇落实问题。但是,四年来,有详细的政策依据情况下,政府雇员待遇仍未完全落实。
按照结果论的逻辑,部分落实等于没有落实。在上一封人社局的回复信件中提到【在用人过程中,由于各用人单位性质不一、存在不同的薪酬发放体系,可能部分人才在待遇问题上不尽人意。】但是,不同的薪酬发放体系在长办发【2009】52号文件制定前就存在,为何四年时间不足以完善这个政策的落实办法。这是明显的不作为。
万民人才引进政策,虽然牵头单位是市委组织部与人社局,但仍然牵涉到其他部门,比如绩效办、人才处,财政,一个指导性的文件,却因为沟通机制不畅导致不能落实。政府效能低下难逃其咎。这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
既然存在不同的薪酬发放体系,为何不能将工资以外的一切福利、津贴都由单位申请发放至人才手中呢?
沉默不代表我们不关注,如果需要汇报资料,青年人才会已经拟好,希望能助力推进政策落实。我们会坚持不懈地为正当权利呼吁,让市委市政府、或者省委省政府听到群体的声音。政府和社会的培养,不是让我们在遇到不公正时保持沉默的。我们爱长沙,希望长沙更加美好,我们的呐喊同样出于这样的动机。
同时,这实际是政府的一种违约行为,是法制的范畴,是同岗同酬能否落实的一个典型案例,希望我们市委市政府能在全国做出表率。
希望政府办公厅能够给出一个权威的,落在实处的答复。
您好,目前,长沙市绩效考核奖的发放范围是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其他事业编制和政府雇员没有纳入发放范围。在享受在职同等待遇问题上,市人社局一直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青年人才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定,对住房补贴、安家补贴、个人所得税返还等相关待遇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按时足额拔付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