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望城区桥驿镇老房屋拆迁未及时补偿

2018-3-17 13:59:15发布15次查看
尊敬的胡衡华市长:
您好!
我是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桥头驿社区的一名普通公民,上世纪六十年代便在桥驿镇正街居住,本人由于身体不好,常年患病,曾做过两次大手术,丈夫徐华山系退伍军人,也无固定工作,家庭生计主要以收取房屋租金维持。
桥驿镇政府为了打通桥驿镇老街交通瓶颈,提升集镇品味,需要将我们家老房屋拆除,然后再向后面退让建新房。由于当时我家老房屋后面有一个违法建筑(系邻居所建)会阻碍我们建新房,且这个违法建筑是镇政府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如果解决不好我将蒙受很大的房屋租金损失,于是在拆除老房屋的问题上心存疑虑。这时桥驿镇镇长刘志国和社区主任徐辉煌做我们的工作,并一再承诺和保证,“所有问题我们已经帮你解决好了!你放心拆房子!”镇长刘志国还拍着胸脯说:“没有我刘志国办不到的事!我说话算数”!为了家乡建设需要和配合政府工作,也本着对政府的极大信任,我们于2013年1月17日与镇政府签订了《集镇老街房屋拆迁协议》,随后老房屋被拆除,我们着手准备修建新房。
但是,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当准备开工修新房时,
邻居(即上述提到的违法建筑修建人,下同)却百般阻挠,以此要挟政府对其违法建筑进行补偿。镇政府为了达到拆迁目的全然不顾群众切身利益,在拆老房前根本没有给我解决好问题却拍胸脯承诺,事后却做甩手掌柜,已经属于严重失信行为。之后经过我们几十次的奔波,近一年半的苦苦请求,直到2014年6月18日新房才得以开工修建,至此离我们拆掉老房已经间隔1年零6个月的时间,造成我们租金损失3万多元(按当地门面租金最低市场价计算,还不包括我们期间的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我们向镇政府提出补偿的合理诉求,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镇政府领导竟然回绝说,因为你的邻居补偿得太多了,所以你们家就不能补偿了。这是什么荒唐逻辑?竟将守法者的损失作为违法者的补偿,这种标准奉行的是“丛林法则”,是扶强凌弱、息事宁人的做法。桥驿镇政府从拆迁时的失信于民到补偿时的混沌逻辑,完全是为追求短期政绩而任意践踏群众切身利益的表现,与建设诚信政府、法治政府背道而驰,令人心寒。
政府本应是公民合法利益的维护者,我们鼎力支持和大力配合国家建设和政府工作,理应得到合理补偿,但是现在反遭不公正待遇,恳请市政府领导替老
百姓做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还我们一个公道。
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请求。望解决为盼。
申请人:周凤群
联系电话:13974840128
2014年9月2日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房屋拆迁未及时补偿一事,现答复如下:
桥驿镇党委政府为打造“名峰古驿”小城镇品牌,提升集镇品位,改变集镇形象,打通了老街近30余年的交通瓶颈,确保了老街街口的畅通,为后段的小城镇建设扫除了障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既是镇党委政府的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更是桥驿老街居民共同的企盼,民心所向,桥驿老街居民都应该支持这一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作为该处房屋是在老街交通瓶颈首要位置,更要感谢你们的支持与配合。
据了解,2013年望城区执法局在全区上下开展声势浩大的拆违控违“雷霆行动”。根据相关政策,该处房屋本在其列,但桥头驿社区、桥驿镇人民政府本着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原则,没有将该处房屋作为违章建筑拆除,而是按照历史建筑区别对待,并按照长沙市103号令的相关补偿标准进行了补偿,补偿资金也已由其夫徐华山兄弟领取。对此,你们并无异议。
你信件中所指的老屋为其公公婆婆80年代所建,其公公婆婆去世后,房屋权属应在其夫徐华山的老兄徐新建的名下。此处房屋权属的变更没有通过相关公正部门,更没有告之当地社区居委会和政府主管部门。于理于法你没有维护信件中所涉及的所谓之权利。
老房屋拆迁之前,你夫徐华山和其兄徐新建与桥头驿社区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按照协议,你户房屋拆迁后,经国土、规划部门同意后,按规划要求,可退后一定距离建房。但在退后安置建房的过程中,因与另一户的自留地有争议,矛盾重重,房屋一直安置不下。桥头驿社区及政府相关负责人履行承诺,不下20次出面协调。直到今年6月份,才对这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解决,使得你户能顺利建房。由于你户在退后安置问题中与另一户协调时间拖得太长,所以才会出现如你信中所提到的房屋重建间隔1年零6个月问题,至于你说的损失租金3万多元以及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在协议中没有明确,更不存在这些损失和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的说法。
目前,桥驿老街提质改造在即,改造后的桥驿老街将彻底改变脏乱差的现状,恢复桥驿老街昔日的繁华。同时,也将给老街周边的商户和和像你这样的门店住户带来更多的利益。希望你着眼长远、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这一民生工程的顺利建设。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