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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信(事情紧急、尽快答复)

2018-3-17 11:38:16发布13次查看
我叫王利春,家住长沙市岳麓区银盆新村长铁新11栋3门1楼201房,我们属于滨江新城三阶段一期工程拆迁范围。 事到今晚,我才从我爱人中得知我们家整个拆迁经过,由于今年儿子高考期间,我一直守在儿子身边,加上本人患有严重甲亢和更年期综合症,还有工作的工种特殊(家属区水电抄收员)加上自己什么都不懂,一直未过问拆迁事情,由我爱人在处理(他已失业在家)。 今得知,我家的房产证主证上是板块结构,户型图上盖有兰色的“钢混结构字样”,这是最原始的房产证,如换新证,全部主证上都是“钢混结构”(同栋邻居已换)。在拆迁期,我爱人充分相信拆迁工作人员,一直积极配合他们拆迁,拆迁人员徐晓泉,打电话叫我爱人带房产证原件到指挥部去,说要和已交复印件作比对,在拿进去比对时,他把我家房产证上的“钢混结构”字样刮掉,直到后来爱人才发现,发现后多次跟他指出,要按“钢混结构”拆迁,一直不正面回答他,爱人还和当事人发生过口头上的冲突,都无济于事,一拖再拖,另一个拆迁人员周琴和我爱人在电话中谈拆迁事项后,破口漫骂我爱人,我爱人是一个极其老实本分,遵纪守法的公民,在此受到极大的侮辱,如此拆迁,他感到非常不公正和不文明,导致他再也不敢相信任何拆迁人员,他个人认为,总要找个地方说清楚搞明白,直致今日他想在法庭上讲出来,不料,法院用先予执行,强制拆除,导致他决定不惜在家抗法,用生命保家。我听后感到非常震惊,我充分理解他,房子是他爸妈留下来的祖业,由于爱人失业,没有一分钱收入,加上我单位效益不好,每月不足1000元,儿子读书费用大,家中经济条件一直不好,所以从来没钱购买任何房产,一直居住在家,过着紧巴巴的日子,没有任何去处,家中所有物品都未搬离一件,我们对房子有着深厚的感情,也是唯一的栖所。恳请长沙市长给予我家最大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一家安居乐业,感谢政府、感谢党,今后我们全家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
求助人:王利春
2009-12-7
建议您前往岳麓区滨江新城拆迁安置建设指挥部进行政策咨询,联系电话:82357672。如您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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