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是宁乡花明楼镇二桥村村民谢喜良,二桥村因修机场征收村里土地,2015年底发放征收款却让我们这些户口一直在家的出嫁女没分,我家是俩女户,而且我们的子女的户口也一直在家上的户,都没有分配,请问这合不合法,是不是我们这些人都相当是黑户?不享受国家的政策。
经查,谢喜良系花明楼镇二桥村钟家湾组村民,2015年因为1121工程的建设需要对钟家湾组的50多亩土地进行了征收,征收款已全部到位。根据村民自治原则,钟家湾组通过多次召开组民大会和组民代表大会对征收款制定了相应的分配方案,其中约定村民家中有女的,如果已出嫁但户口未迁出的不参与分配。组上考虑到谢喜良家仅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就对谢喜良的两个女儿按一个人的名额给于分配,(其中类似谢喜良家情况的还有一户人家,但因那户人家有个儿子,且以娶妻,所以那户人家的女儿未进行分配)。目前150余万征收款除部分争议地和其他争议的共19万元未进行分配外,其他都已分配到了每个组民。
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