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长塘里小学学生的家长,去年2月我的儿子在长塘里小学课间休息的时候被足球门砸伤了头部,住院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现在造成了面瘫,一直在治疗。但是学校方面却一直不愿承当责任,认为这是小孩子的过错,也不愿意和家长协商处理这件事情。因此还让我的孩子在学校不能在下课期间出教室,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郊游活动,对我的孩子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请求上级部门处理此事,一直让我们调解,现在一直没有答案。事情已经过去一年时间了,希望能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让小孩子能够得到一个正常,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谢谢
2009年2月11日上午,罗东骥和另一位同学趁执勤老师回办公室取教案的空档,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悄悄爬到操场上的足球门(五人制小足球门)上玩耍,该校六年级学生执勤干部正要上前阻止,另一个孩子看到执勤队员来就跳下去跑了,而罗东骥却还一个人在球门上用力晃荡,由于他把球门当秋千荡,改变了球门的受力方向,导致他随球门倒下而被压伤了头。
事情发生后,长塘里小学校长及行政人员在第一时间将其送至湘雅附二医院就诊,校长谢秀云、班主任田兰兰及学校大部分行政人员从出事到手术结束,都一直在医院里陪同。2月19日,罗东骥出院。罗东骥住院期间,在其家长未出一分钱医疗费的情况下,学校垫付了医药费25321.3元(其中还包括后四个月所需的治疗费),同时组织任课考试为其补课,分期分批组织学生探望他,还在学校食堂为其熬鱼汤送至医院。2009年6月,罗东骥的母亲要求做司法鉴定,学校立即派车派人陪同前往,并支付了鉴定的费用。但由于当时是周五,医生说要等下周一才能鉴定,但是周一时,其母亲却撇开校方私自带孩子做了鉴定,结果为9级伤残。从此,罗东骥的母亲就开始向校方索要巨额赔偿,学校多次协调未果。最后,双方求助法律来解决。
雨花区法院民二庭受理此案后,就开始约双方进行调解。由于长塘里小学对其单独作司法鉴定一事不满,便提出要重新鉴定,待重新鉴定结果出来后才开庭。2010年4月6日此案开庭,法官开始对双方进行调解。可是由于受理此案的法官在期间上调了,于是案件一拖再拖,直到2010年6月底,才由新上任的法官进行调解。
2010年6月29日,经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有长塘里小学负担罗东骥受伤产生的医药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60157元。除去学校先前垫付的医药费25321.3元,加上案件审理费200元,学校再次付出35030元,并于2010年8月30日将款项打在了罗东骥母亲的银行账上。此后,罗东骥一直在长塘里小学就读,现已是三年级学生,双方在罗东骥受伤问题上再无任何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