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县跳马乡嵩山村村民,嵩山村麻塘冲与青草冲与为土地问题打闹得不可开交,请县有关部门关注.
争议土地是麻塘冲组上的,七十年代因茶油树太多,赠送给隔壁组青草冲,林权证后不知原因发给了青草冲组
现在隔壁组将土地以租代征,租给开发商30年,现在没有经林业部门批复下把山茶树全部开砍伐,
土地所有权也争得不可开交,有人拿刀在打架,请县长关注,搞清土地所有权.保一方和谐稳定.
你好,根据跳马镇政府、跳马林业站、嵩山村支村两委共同决定:1根据1983年颁发的林权证确定的四抵为准;2与青草冲林地周边有关农户吴桂、黄必成继承人唐伟,交界清楚;3、如按林权证对麻塘尾、枣树坡林地面积有异议,则以林权证总面积比例分摊;4、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或不服,不准任何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阻碍,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但可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或乡人民法院起诉;两天内,唐伟与吴桂有关的农户未提出异议,决议生效。
跳马镇人民政府
201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