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6年在长沙购买了商品房,因为小孩上学的原因,今年想把户口迁入长沙。首先去了房子所在地的新开铺派出所,被告知先要去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去了人口管理支队领了一张落户须知,按照落户须知要求准备了10来份资料提交到人口支队,人口支队讲要先去派出所办理,于是我们又到了派出所,派出所告知我们还要提供二份证明,一是入户证明,二是原户籍所在地的违法犯罪证明。我们觉得这样下来,不仅费时费力不便民;更重要的是迁户口为什么要这样的证明呢,难道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就不准迁吗?何况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系统里是有违法犯罪信息提示的,全国的人口资料他们全部都能看到,为什么还要当事人再跑回老家去办理?我们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把这事办下来?还要走多少地方才能有结果。
已电话联系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