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9月1日,在此反映了开福区政府严重侵犯残疾人周小娟的合法权益,(详见附件)昨天我们得知开福区政府未付分文拆迁款,于9月初竟将周小娟唯一住所拆除了,真是太过分了。这本是一件事实清楚、简单的残疾人寻求平等拆迁的事,我们不想放大它,但是开福区政府的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冷漠,令人无奈和失望,我们一定会维护周小娟的合法权益的,恳请市长过问,还残疾人周小娟一个公道。
附件:
张市长:
您好!
我老妹周小娟天生智力残疾人,52岁,无配偶、无子女、无任何经济来源,我没有养她的法律责任,出于血浓于水,我请保姆照顾她。保姆要回老家照顾自己孙辈,由于老妹只服该保姆照顾,出于无奈,我每月1000元将老妹寄养在桃江农村保姆家。2010年11月,我中风住院治疗,感到无力照顾老妹了。2011年3月我找开福区民政局寻求帮助,民政局掌握老妹全部情况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建议我把她居住的近50平米的三间直管公房,交所在的通泰街社区,由社区把她送长沙第二福利院。由于社区怕麻烦拒绝办理。只好由我将老妹送长沙市第二福利院长住,每月承担500元的寄养费,理由是三间房可以出租有收入,由于房间没有单独的厨房,没有厕所,无法出租,一直空着。我还需承担老妹个人消费品等开支,平均下来,我每月的支出在700元以上。2012年盼望多年的拆迁终于开始了,开福区政府黄兴北路拆迁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的候姓工作人员(简称候某)征求我的拆迁条件,我讲,房屋使用权归老妹所有,拆迁与我无关,我代表老妹提出,一不要房、二不要钱,只要政府妥善安置老妹让她善终即可。不久,候某传达开福区民政局的意见:要我把拆迁款全部交通泰街社区,由社区照顾老妹。后经查实,这仅是指挥部的胡言乱语。社区是基层市民自治组织,把钱给社区还不如给长沙市第二福利院。指挥部知道我是芙蓉区政府工作人员后,找到我区主管城建的严国益副区长,严找我了解情况,并要我书面报告拆迁条件。根据我知道的拆迁政策,我的条件是,要18万元拆迁款,全部付给第二福利院,作为老妹30年的寄养费,政府给的困难和大病补助2万由我支配,用于老妹个人消费品等开支的支出。不久,严国益告诉我,他和指挥部谈好了,差距在1万多元,由他负责解决给我,要我看他的面子签了拆迁协议,我签字后,侯某要我打一个报告,申请将承租人由我母亲的名字过户到我名下,方便我领取拆迁款。律师朋友提醒我,此举不可为。第一按法律规定房屋使用权只能老妹继承,第二过户我名下,将不能享受残疾人的优惠,我拒绝了此事。几天后,候某又拿来协议,要我代表老妹重新签字,并不断恳求我,为了减轻他的压力,要我尽快交房,并表态,指挥部签字盖章后,马上返我一份拆迁协议,但至今都没给我。2012年9月1日我到老妹家清理物品准备交房,并将房屋租赁本交给侯某。邻居告诉我上当了,一唐姓邻居租了10多平米直管公房,本次拆迁得了一套廉租房和12.8万元。老妹住了近50平米直管公房,仅可得不到16万元,我即向侯某申明,在重大误解下,我签了一份显失公平的拆迁协议,协议无效,我不执行、不交房,要求重新谈判。第三天候某带着指挥部一负责人问我要怎么办,我说:由于信息、权利严重不对称,我已被你们搞蠢了,请他们提方案,只要给了残疾人尊严,保证了她的合法权益,我马上签字交房。指挥部以为拆迁协议骗到手万事大吉了,从此,指挥部不理睬我了。2013年7月12日上午,邻居打电话告诉我,指挥部破门而入,不顾邻居劝阻,将老妹楼下室内物品洗窃一空。当天下午,我赶到现场并报警,通泰街派出所出警并立案,这是一起由政府主导的入室抢窃案,严重侵犯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我问警方如何处理,警方表示,此系政府行为,他们无力处理,要我找政府。我找到开福区政府办,他们回答这是指挥部走程序,他们走的是强盗程序,找的次数多了,开福区政府办讲,他们处理不了,要我找信访局。我找了省残联和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他们同情残疾人,找到开福区政府过问了此事,但毫无结果。我向长沙晚报发了求助信,报社认为此事较敏感不宜见报,7月22日,报社依惯例,将信转给了开福区信访局,7月28日,开福区信访局电话答复已受理此事,但需一个月来处理,今天已是9月1日,仍毫无结果,今天,党中央一再强调群众利益,践行群众路线,开福区政府不能如此对待残疾人,我该怎么办?开福区政府应该怎么办?请市长指示。
有良心的老共产党员:周志权
联系电话:13647310102
2013年9月1日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相关问题开福区信访局正在调查处理,还请您耐心等候,您可以电话咨询开福区信访局,联系电话0731-84558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