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长沙的市民,是张家界的,说一下在长沙汽车西站的经历吧!
2013年6月23日,星期天,我带女儿到汽车西站坐车回张家界。
因带有女儿,我问可以买半票否,购票处说1.2至1.5米半票,但需总服务台开单。
我女儿未满11岁,身高148.149厘米左右,半票应该没问题。
但到了总服务台,还真出问题了,总台服务员一看,还没量,就说肯定超1.5米了。
我心里有底,就要求量,汽车站墙壁上有一个身高刻度尺。
结果一量,竟然有1.55米,我知道虽然穿鞋了,不可能有1.55米,刻度尺肯定有问题。
我自己上去一量,哈哈,我竟然高了4厘米。
又仔细一看,原来墙上有一个标准刻度尺,是准的;但在上面又贴了一个刻度尺,这就不准了,误差有4厘米。
我提出刻度尺不准,并找到值班站长说明情况,但值班站长也说,只能以他们的标准为准。
原来自己有多高,也得他们说了算。
我本想买个尺当场量的,但由于急着赶车回家,我也没有过多纠缠,我拍了照,并当着总台服务员和值班站长说,我会把情况向关方面反映,包括网络。回家又量了我女儿身高,应该为149.1—149.2厘米,又高了点,但肯定没有1.5米。
回来后,家人都要我算了,小孩再长几个月,肯定享受不到政策了。但我想,我一个人无所谓,还有很多小朋友可以享受到政策。而且,长沙汽车西站,作为一个公共服务机构,不能这样忽悠消费者,不能这样为全国文明城市抹黑。
已经过去几天了,我觉得还是应该把情况反映出来,我不要他们赔礼道歉,也不要退款,只要他们撕掉那个不标准的身高度量尺,就心满意足了,也算为社会和谐做了点贡献。
最后说一句,不信谣,不传谣,愿为自己说的负责。
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汽车西站过渡站儿童身高标尺系该车站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在安装时车站未严格把关,导致标尺被“拔高”。在使用过程中,曾有旅客反映过该标尺存在问题,但未引起车站充分重视。车站总服务台作为我司长西分公司受理投诉的责任部门,负责接受顾客的投诉,在此事件中未严格按照投诉处理规定及时对旅客的投诉展开调查、弄清事实、找出根源、及时处理,同时对顾客的投诉未予以记录。车站值班主任在知晓旅客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听任错误的标尺沿用,导致发生您投诉的情况。
根据您的投诉,我司迅速对错误的标尺进行了更换。次日上午8时召开专题紧急会议,对此次事件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要求车站提高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教育。分管车站工作副经理及车站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会后,车站迅速组织召开了车站领导班子成员、值班主任、总服务台工作人员的会议,对上述工作岗位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强调要以此事为戒,加强精细化管理,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乘客出行权益。
为了严肃纪律,根据《长西分公司二○一三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对此次事件负有直接和间接责任的下列部门及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在此次事件中,车站各工作环节管理未到位,给企业造成重大影响,对车站提出通报批评;同时根据《长西分公司二○一三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扣发车站全体员工6月份月度奖金的50%,扣减车站二季度质量管理奖的20%。对总服务台未及时向上级反映乘客投诉的工作人员提出通报批评,停发月度奖金3个月。分管车站工作副经理、站长对此事件负领导责任,提出通报批评并各处罚金400元。分管总服务台工作副站长、当日值班站长未完全履行工作职责,提出通报批评并各处罚款400元。两名值班主任在知晓旅客投诉该标尺存在问题的情况下,未当即进行验证,未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出现在接待旅客投诉时态度傲慢,工作懈怠现象,提出通报批评并分别处以罚款400元、1000元,停发月度奖金3个月,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严重警告。
针对此次事件,我司将引以为戒,认真反思,加大对工作过程的控制,对于给您和家人出行造成的不愉快,我司深表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