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您好!春节前我向您反应过---
((三一重工于2009年6月无故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向梁稳根反应至今没有回复,这期间我已多次寻找,被阻拦无法见面;马上就要过年了,它们也不给“说法”...不给我劳动报酬、补偿...我一家不知如何过年...请尊敬的领导为我讨回“公道”,为我维护劳动权益和生存权。))
并按您的指示向长沙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三一重工”对此装聋....我只有再次向您求救了...
刘毅 2010.3.4
已与本人联系,宣传并解释劳动合同发法,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用人单位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