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好:
昨天我的老公遭遇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骑着电动车在东方红广场,被人拦下,什么话也没有说,几名交警夺下电动车,没有开任何收据,和说任何话,往车上一放,就走了。我老公冒着雨询问,到底是哪个交警支队像土匪一样。终于被他问道,是西站突击支队。本来长沙禁摩,对于我们买不起车的老百姓而言,电动车已经是奢侈品,而且是上班的必备品,您在总不至于让我们从河东到河西都走路或者骑自行车吧,。
问题还不仅如此,我们找到交警支队,承认罚款,交钱。昨天他们说明天过来办,结果今天我老公跑过去没有一个人接待,没有一个人或者说是理会这件事。说是要停3-5天。
本人不才,对于这件事有点看法:
1.我的车发票,维修卡一切手续齐全,昨天交警支队要我带的,证明车不是偷的。为什么不给放行。
2.昨天答应今天过来,结果今天来,又反悔,政府公信力何在?
3.收车不给开收据,抢着就走,这是不是政府机关的办事方式,如果是,我大概明白了,“和谐社会”就是这样建立的,长沙“文明城市”就是这样评上的。
4.长沙汽车西站有很多黑的士,很多不文明行为,为什么他们不管?而只管我们这些老实巴交的工人。
注:收车原因:说是没有办理牌照。
(注:不是我们不愿意办,是市政府不给办,像我们参加工作很晚的,根本赶不上长沙办牌照的年份)
其次,我们绝对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我老公是很老实巴交,而且助人为乐的人,不然不会那么顺利就被他们拦下车。
我能接听您的来电,跟您口述相关细节,便于您了解事情的真相,相信政府部门不会用官方语言搪塞我们。
如果这个事情不能解决,希望您们给予一个能不用电动车,又能很方便上班的方式。谢谢!
我们真的很无助,希望您能帮帮我们,感激不尽!
您好,感谢您对我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对长沙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支队十分重视,并迅速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究。
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十条,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六)电动车必须悬挂编号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电动车编号牌和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安装在车辆正前方。第十九条:电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时扣留车辆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依法处罚后退还车辆:(二)驾驶未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因此,我队突击中队依法对你老公的没有办理牌照的上路电动车进行暂扣。 对于被暂扣的电动车,岳麓交警大队处罚办和法制科要对车辆进行相关证据和手续的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5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天。因此,岳麓交警大队一般对暂扣的电动车一般经过五天左右的核查时间。若无其他问题,则在处罚后及时将滞留车辆退还当事人。因此,你老公的车辆在暂扣之后,要经过几天的等待,才能够接受处理。
交通警察依法可以暂扣车辆,但是应当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种类、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否则的话,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你可以记下当事民警的警号,进行投诉。岳麓交警大队投诉电话:073188919112.我们会对相关的民警进行处理。
针对你所说的为什么不管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只管工人的问题,我队一直致力于全面的交通管理,不但对电动车交通违反行为进行处罚,而且对机动车违反行为,特别是机动车违反乱停、涉牌涉证、乱鸣喇叭、闯禁行驶等,都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处罚。仅今年二月份,我队就纠处机动车乱停违法行为2300多起,货车闯禁1500多起,电动车违法行为4000多起。我们坚持对全面的交通管理措施,并针对当前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努力使道路交通违法率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
自2009年10月1日之后,长沙市的电动车就不能继续上牌,长沙市交警支队已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告知长沙市民。所以,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任何新购买的电动车都不能上路行驶。但是,你可以购买电动自行车,到社区可以申请登记,悬挂号牌,也就是说,现在你出行的交通方式,不仅可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的士、公交车,也可以选择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长沙交警也一直致力于改善长沙市的公共交通,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发展轨道交通。地铁通车之后,长沙市的城市交通将会进一步改善。
总之,我队将竭尽全力搞好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严格执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最后,迫切希望您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我队工作,多给我队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