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不好意思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我是南湖路联诚驾校一名学员,2010年5月30日报名,报名时此驾校名字是鸿远驾校,交费:2880元(除补考费和考证费),在鸿远驾校学过三次车,后来就没有人通知学车了,门面也关了。直到2011年12月才接到通知我学车的电话,这时才知道原来鸿远驾校早就停业了,现在是联诚驾校接手,在联诚驾校完成了倒桩,学习了内场,6月23日考试内场,但内场没过,在学内场过程中联诚驾校安排学车也耽误不少时间,现在内场没过驾照过期,要求南湖路联诚驾校延期,要我找联诚总校,联诚总校与南湖路联诚驾校之间相互推诿,无人管。
我局责成市驾培处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实,您在档案过期前参加完第一次场内考试且没有通过,此后联诚驾校报名点人员未及时与您衔接,您也从未与驾校联系,练车时间不够从而导致您未能按时通过考试,驾校确有责任。
针对您要求恢复已失效的驾考档案的要求,该档案管理属交警部门驾考中心负责,没有档案延期的政策,如您想取得驾照只能注销后重新报名。因驾校负有一定责任,在市驾培处积极协调下,联诚驾校在现有报名价格下只收取驾考中心报名考试费,给予您学车的方便。
驾培处对联诚驾校在学员管理上未及时与您沟通,未向您提醒到期时间所会发生的问题给予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改正。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