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住岳麓区天马路123号湖南大学陈家湖小区108室的居民,我的电动车因小区门卫杨某当晚不在岗出入的大门也未上锁于2011年8月9日凌晨在我家门口的楼道了被盗,我老公立刻向110报警,并到桔洲派出所做了报案笔录。由于我们小区是由业委会承担物业的职责,所以我老公在9号晚上找到我们小区业委会刘主任询问电动车被盗的情况,刘主任说不关他的事,要我们直接找门卫杨某协商解决相关事项,我于第二天10号上午去找门卫杨某询问情况并协商解决,但杨某却不认为他有责任,同时暴跳如雷说我们有什么资格找他麻烦,并骂我是疯婆子,是畜生;扬言要打死我。我在和杨某的争吵中失手损坏了我们小区活动室的玻璃门,自己也被杨某推了一滑,小腿和脚趾被玻璃划伤,血流不止。之后杨某不但对我的伤情不加理睬,还拿出铁锹威胁说要到我家去砸门砸东西,我们只好打110报警,在派出所警察进行了调解,我们只要求能协商解决此事,但由于对方态度恶劣,民警调解无效,协商无果。
8月10号4点多时,我们小区业委会刘主任来找我说有民警来协调此事,问我有什么要求,要我去一起协商,我去了后发现来得民警是八字墙社区的片警蒋土发,不过他在那跟小区业委会及门卫杨某一起抽烟吃槟榔的样子好像关系很熟,见到我的到来,蒋土发也没有向我询问任何情况就直接对我说起来,说什么没有证据证明我的电动车被盗了,而且车子被盗小区的业委会没有责任,门卫不在岗也没有责任,倒是我成为了闹事者,还有他还说我如果再找业委会和门卫闹,他们王所长说了要把我以损害公共财产罪抓起来,完全不提我脚受伤和被杨某辱骂的事情,这根本不像是什么民警在调解协商,到像是对我们进行赤裸裸的威胁。我后来为了防止对方不承认推我导致我脚受伤,就用相机拍下我脚被玻璃划伤的现场,结果片警蒋土发却不允许我拍现场,冲过来抓住我的双手,扬言要砸了我的相机,并威胁我说今天晚上就要把我抓起来,直到我说打110报警他才放手,不过他让门卫杨某我把推了出来,完全不顾我脚受了伤,之后来的110民警居然不问事情的经过就要我交出照机,删除照片,到了这个时候我实在是感到无比的愤怒和悲痛,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维权行为,只是要协商一个公正的结果,并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居然被公安民警一而再再而三的威胁,难道人民警察就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接受一方的烟和槟榔从而来威胁另一方?我向桔洲派出所的所长反应了情况,又写了书面材料,可这都过了大半个月了,虽然我一再询问,可还是连个结果都没有,难道因为我们是平民老百姓,就连争取公道的权利都没有!谁能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
赵亮
2011-8-16
你好:
来信已收悉,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转办至我局桔子洲派出所调查处理。
感谢你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