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马山村的金苹果大市场交了1万元的诚意金,5月份的时候抽了签,是34栋25号门面。由于这个门面处在天马山村的最南边,当时开发商是跟我们说这外面就是一条马路——天马路。可我们看到门面时发现前面就是一堵围墙,外面就是棚户区,我说这里是连个鬼也不会到那里去。如果这里都能够作为商业性质的门面出租的话,我也无话可说。可问题是现在那里外面是棚户区,还有条围墙阻隔,我们跟开发商协商要退还那一万元,开发商不肯,而且在8月份还要开始收取租金了。
我们的钱还是借来的,想要搞个门面做点生意好糊口,结果搞成这样,希望政府能够帮忙解决下问题,万分感谢。
做生意应该先详细调查周边的环境,慎重签订经营合同。如你户认为开发商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