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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政策在常规架构下长期得不到落实?

2018-2-5 4:52:27发布16次查看
张市长:您好!
我们长期反映的2003年长沙市市直机关改制政策落实的问题,已有6——7年的时间了,在这6、7年时间里, 我们仅分别接过市政府网上信访办小梁及市国资委李同志的问询电话,以后就杳无音信了。
我们从与国资委李同志的电话通话中了解,市国资委曾经调查过我们的情况,我们只想说明:我们的历史清白,都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起诞生的同龄人,并且都长期从事过教育事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授予的职称证书。在这么长的调查时间里,问题不予解决,政策不予落实,犹如治疗箭伤剪去箭杆一般,既没平息民愤,又没落实政策,更没惩罚责任官员!!!
长沙市市长都换了两届了,我们也已是花甲之年的老人了,从谭仲池市长在任时反映长沙市市直机关改制政策“截留”、改制政策的“空置”至今已有多少年了?想必看到这封信的领导应是清楚明了的!
政府的一切权利都是人民赋予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2007年5月由长沙市政府督查办牵头召开的六部委会议,重新对原长沙市一轻中专教师的审核所作结论是错误的!!!
六部委审核的对象是94年底在编机关人员,年满50岁,工龄30年的,比照公务员退休。
而我们不是属于这一范畴,应直接按照2002年27号文件第6条4小条作事业单位待遇退休。
但是这次六部委会议的审核的结论不是在追究政策执行人的责任,这种会议,不去追究改制过程中,政策为何会出现“虚位”?与民息息相关的政策为何会成“空置”?问责的对象错误地将矛头指向了无辜的群众。“没写书面申请”“错过了‘此次’机会”——一切全都成了群众的罪过!一切都在向群众“问责”!
试问: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是否与应与承担的责任挂起钩来?政策的宣传、贯彻、传播与执行是否是政府职能部门及公务员的职责?六部委没有从这些方面查找原因而是简单粗暴地将所有的板子打在群众的身上。都在追究群众在改制中的“错误”。
另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是:我们长期的投诉、信访的信件到底沉到什么地方了?为什么具体问题在已有的常规架钩下得不到解决,到底是哪个部门出了问题?为什么失职、渎职的干部可以安稳当官?老百姓要求政府落实政府自己制定的政策却步履维艰?
长沙市政府对中央的“问责制”,对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应落实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上,为什么一直处于静如止水的状态?……
我们期待让我们这些共和国的同龄人,在祖国六十周年大庆之时能够和祖国一样,以政策为依据,落实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此致!
长沙市轻纺行办资产经营公司:张月如、刘和平等
张林如同志: 你通过市长信箱《为什么政策在常规架构下长期得不到落实?》与4月4日上访的《错误的会议导致错误的决定》反映的是同一问题,我委4月22日已网上回复: 一、2003年成立行业管理办公室时,八个行业管理公室纳入财政供养的在编工作人员,是由市委组织部、市经委、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委等部门依据长发[2002]2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联合审核确定的。 二、行办成立后,原一轻中专的有关同志多次向市国资委、轻纺行办反映其希望纳入财政供养范围的要求,针对这些同志的每次信访诉求,市国资委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积极的协调,多次按政策答复了上访人员,并先后2次向市政府督查室汇报了调查结果和协调处理情况。 三、鉴于原一轻中专有关同志反复上访要求解决问题的情况,市政府督查室于2007年5月24日下午,组织市人事局、市编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委、市国资委以及市轻纺行办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经分析和研究,认定这部分同志不属于纳入财政供养的范围。 特此回复。 长沙市国资委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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