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一个多月前投诉新开铺派出所不作为。原因是我隔壁的邻居在家恶意敲墙扰民(持续时间长达2年,相关部门包括派出所调解过多次,事实非常清楚),我们报警多次,但是新开铺派出所民警每次来都说无能为力。我说现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湘公通【2006】125号文件中规定,这种情况可处200~500元罚款。民警说不是我说处理就能处理的,他们已经将材料交给了天心区分局的相关部门,要上级部门批准才能处罚。但是时至今日没有任何消息,反倒是隔壁的邻居越敲越厉害。上个月隔壁这个邻居还曾经多次堵1404和1204的锁眼,还被1404安装的摄像头拍了下来,我们也曾经报警和将相关录像证据交给110民警,但是新开铺派出所到现在也没有处理。我记得曾经有一句话是公安部门常说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不知道你们公安部门怎么看待这句话。隔壁这个邻居的作为是越来越肆无忌惮了,现在已经发展到了肆意堵锁眼,将来会做什么还不可以预料,法律在他眼里已经变成一张废纸。邻里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激化,你们公安部门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事件这么发展下去,是不是真的要到发展到刑事案件你们才会管?!!!
飞翔76:你好!来信已收悉,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新开铺派出所办理。
经新开铺派出所调查:你隔壁的邻居叫韩立华(男,36岁,住通泰梅岭苑10栋1304室,系中南大学2007年资安院引进人才),现为该校博士工作站在站博士后、教授。该人自被引进以来,先住在中南大学主校区,就有多次发生骚扰邻居,制造噪音的行为。2008年搬进梅岭苑后,一直持续投诉人所称的骚扰行为,民警已多次出警,并上门协调,韩立华称是邻居首先制造噪音影响他,才进行报复的行为,并多次向民警保证不再发生。据中南大学保卫处、资安院及通泰梅岭苑物业公司反映:周围邻居并无骚扰他的行为,韩立华所说纯属子虚乌有,并怀疑其精神上有疾病。事发后,民警已多次组织10栋的相关业主与韩立华进行调解,并形成了7份文字调解协议记录。现双方暂已达成谅解协议。根据韩立华的具体情况,民警与资安院领导进行了沟通,并责成资安院领导带韩立华到相关医院检查,进行心理咨询及辅导,以彻底解决纠纷。(天心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