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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房f联邦开发商私自安装电力桥架的投诉

2018-2-5 12:17:16发布29次查看
投 诉 信
尊敬的主管部门领导:
本人于2010年初在中房f联邦(佳境小区)购置8-2506住房。该小区位于河西岳麓区枫林路与麓云路交汇处。开发商为湖南修合地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因供电线路由专变转公变,“f联邦”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在一期住房每三层建一个“电力桥架”,侵占业主通道,人为制造用电安全隐患,坑蒙拐骗广大业主。这些“电力桥架”大多数都架的很低,直接插在门檐上,伸手即可触及,影响正常生活,且内装高压电线,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我去湖南修合公司总部(位于雨花大厦)了解情况,该公司工作人员称领导全部不在,都去外地出差了,不能见面。于是,我便向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反映了该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并表示此工程为工程部负责。我当即拨通工程部经理冯某电话,冯某约定改日面谈。过了几天,我在工程部找到了冯某,请他给我们业主一个解释。冯某称:小区原建造时电路属于专变电路,且一直按照专变电路设计的,但今年长沙电力部门要求所有小区电路必须改为公变电路,才搞了电力桥架。该工程是由长沙电力局承建,此工程为政府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他们不便过多干预,对电路的走向并不知情,对业主造成的影响也无能为力。本人提议为保证业主用电安全且不影响美观,请开发商将“电力桥架”移至墙内或移至顶部。我这两点正当理由也当即被工程部工作人员拒绝,说该工程只能这样,没有一点改变的办法,如有问题找电力局。
于是,我找到电力局,他们给我的解释是“该小区确实有专变转公变的情况,但电力局只负责督促小区工程部将电路更改,并未参与施工。”这与工程部的说法截然相反。我随即拨通工程部冯某电话,要求工程部给个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并要求他与电力局工作人员通话,当即被冯某拒绝,还态度极其恶劣地表示这事情他不管,明确表示不会整改,然后挂断电话。之后多次拨打电话都无人接听。
而后,我再次去湖南修合公司,工作人员再次称领导全部去北京开会,春节后给我答复,但至今未联系我。
因“电力桥架”的事情拖了将近一年,我方至今仍未收房。为保证我方业主正当权益和要求不被侵害,我恳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出面解决,督促修合公司将“电力桥架”整改到位,为我方业主创造一个温馨、安全的居住环境。
投诉人:伍果
2011年2月12日
(附:另一业主在网上的发言
“f联邦”房产商--湖南修合地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背离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买受人利益,恶意违约、欺诈。在执行长沙市政府文件《长沙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过程中,恶意盗取业主身份资料,假冒业主提交用电申请,询问方案,签订供用电意向书,在委托设计、提供设计资料时,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假冒业主,非法签定《供用电合同》,未经过业主同意侵占业主通道,人为制造用电安全隐患,坑蒙拐骗广大消费者。之后,谎称“电力桥架的设计安装是由电力局设计及现场定位,开发商事先不了解具体设计定位方案。此方案属政府规划,供电局在负责安装期间,开发商不方便过多干预,且至今未给开发商安装图纸。”并欺诈广大业主:“由于是政府工程,开发商也无权随意改动,建议业主派代表去电业局咨询。”妄图推卸逃避法律责任。
开放商于2010年7月3日承诺:“开发商工程部答应业主拟订一份材料交电力局,要电力局给出一个解决方案。”至今未有实施。——出自http://csmsg.focus.cn/msgview/180868/205699273.html)
伍果: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我委开发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f联邦”于2009年8月30日完成主体工程,2010年4月27日正式竣工验收,同年5月30日向业主交房。该工程原设计为专变供电方式,电表箱置于每层电气间内,各户电源线经楼板内预埋的管路暗敷至电气间电表箱。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2009年4月16日下发长政法[2009]16号《长沙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管理办法》,“f联邦”须改变为公变供电。为此,此楼盘未投入使用就变成一个改造项目。必须改为公变供电,供电部门承担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住户“一户一表”电表箱的所有供电设施的用电安全、维修、改造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公变供电最大的优势是供电部门专业的经营管理、计量管理体系,资产权归电力部门,由供电部门直接抄表收费,维护到户。
该专变改公变工程于2009年11月正式委托给湖南星电实业集团配网三公司负责设计、安装施工,而且设计图纸也经过长沙电业局审查通过后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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