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你好,感谢百忙之中受理我们的投诉,具体实情如下:1991年向坪林场与我们组签定造林合同,历时二十一年,现一个生态周期过了,可是靠向坪林场炉烟工区附近约300米处的造林山上,现在是被盗成了光山,面积约1500亩,2009年至现在每年都要盗走活立木200多立方米,都是经过炉烟工区运出去的。主要原因是向坪林场场长李维成同志与山外的一些木材商人,有密切的关系,非法进山乱收、乱购、互相勾结的后果,本来林场工区设立了关卡和监控。所有的木材不可能是用飞机运走的,这是林场严重的管理不善,去年南坑林区开山,修路上山顶,造成炉烟村桎才、古双小组的造林山中的木材大面积被盗,盗偷留下的木桩1米多高,树尾巴10公分大,严重浪费,桎才、古双林农的利益就是这样的流失,没有对炉烟工区的加强管理,完全是李维成的顾私情,见利忘义,利用手中的权利与山外的商人勾结,造成山上的林木被盗的严重,林农的意见很大,多次向浏阳市林业局反映都没有成效。
1991年开始造林,向坪林场连续三年都搞了抚育,而古双小组有一片2000亩的造林山,没有一棵成活的林木,林农的利益流失,造成林地浪费严重,林农强烈要求林场补偿林农二十一年的损失,和返还这2000亩的荒山给林农自主经营,我们对这些荒山有权进行造林、育林、消灭荒山,搞好大自然的环境保护
今年上坪林场将炉烟村桎才小组的造林山没有与林农的协商,场长私下承包,以每立方米450元的价格承包了给场长相好的朋友,也就是炉烟村的书记王武良同志,承包交易没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利用关系低价格承包,严重违反了党规,林场对林农没有按三七分成,没有按合同办事。比如:2008年在炉烟开山,那时的木材市场价格450元一个立方米,林农每亩分红利150元,今年木材市场价格到950元一个立方米,林农听说到红利还是每亩分红利150元,这样的话太不公平了。再说2008年开山以来,有很多的山林面积未清山还林和搞抚育,林场完全不负责任造成山林浪费,林农的意见很大。造林历时二十一年,超过了一个生态周期,林农要求按四六分成。
向坪林场没有与林农的议商开山和红利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就开始利用挖机修路,大面积的占用耕地,自留山,堵塞河道,雨水造成相邻水田受灾,没有按农户的路线修,没有按最低的损失去做,只顾自己的方便,以权吓唬老百姓
以上所述请求政府进行实地的调查处理,及时制止严重损害国家和农户利益发生,查处相关责任人,我们都是靠山林吃饭的林农,现在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们坚决要求上级领导按章办事,还我们林农一个公道,
赖光强同志:
您好,您关于反映向坪林场对联营山场经营管理不善等有关情况的信访报告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向坪林场原场长李继承内外勾结,致使山林偷盗现象严重”的问题。反映林场原场长李继承与山外木材商相互勾结,进山乱收乱购,造成监管失职,导致山中木材大面积被盗等情况,经浏阳市方面调查,未发现林农所反映的林场场长和山外木材商勾结现象,也未有证据证明山外木材商与林场其它职工私下联系,非法进山收购的事实。2008年冰雪灾害发生后,外界有少数人进山“捡雪压材”, 造成林区秩序较为混乱,确发生过少数盗偷盗伐现象,浏阳林业局加大了管护力度,维护林区秩序稳定,确保山林利益不流失。
二、关于反映“2000亩造林山,无一成活林木,造成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林场方自1991年开始造林,连续搞了3年抚育,由于山林海拔较高,环境恶劣的原因,造成成活较低。林场方管理方自去年以来,对联营的火烧山、荒山逐步进行改造,抚育及时跟进,现已完成70%的任务。
三、关于反映“场方利用关系,将造林山低价承包出去”的问题。桎才组造林山是2012年承包给当地炉烟村村民的,山林承包之前,召开了由村、组领导、林场及林农代表参加的公开会议,最后的承包价格与今年在当地古双组进行公开招标中标的单价等同,不属于低价承包。林农提出造林21年,超过1个生态周期,要求按四六分成不符合当时林农与林场双方共同签订的山林联营管理协定。另外,据了解,除古双组联营山22年来未实行采伐的山场未分红外,对已采伐的山场,除极少数山主因自身原因未领取分红外,其余山主均已领取分红。
四、关于加强林场管理问题。鉴于向坪林场过去存在管理不到位,地方关系协调有欠妥的现象,目前已对向坪林场班子进行了调整和换届。下一步,我们呢将责成浏阳加强向坪林场对造林山的监管工作,更好的保障林场与林农的双方权益。
二0一三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