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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乡镇间教师调动

2018-1-10 2:33:06发布34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我实在不愿麻烦您。
我是浏阳市张坊镇洞溪完小的一名老师,25岁,已在张坊工作三年合同期满。今年遭遇家庭变故,父亲突然去世。我为独生子女,母亲已经53岁,且身体不太好。我完全符合调动的条件但却多方要求调动回自己乡镇无门。 浏阳市教育局领导说调动完全由校长做主,他们只做粗线条指挥工作,丝毫没有体恤一线教师之心。而且调动文件由各校领导制备,完全按考试成绩和工龄论资排辈,没有丝毫人文关怀。这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家庭实在太不公平。而且即便是论资排辈,由校长全权做主,也易滋生腐败。
再有,在父母的独生子女证上分明写着“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所规定的奖励与优待”,《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点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就业以及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待”。我父亲已故,母亲希望我能回她身边工作。
我希望市长能督促浏阳教育局规范教师调动文件、明确调动加分原则,多些对一线教师的人文关怀,并督促计生委能协调教育部门落实我调动回高坪(同样是山区)的工作。
我替广大奋战在一线的浏阳农村青年教师谢谢您了!
沮丧同志:
  你写给市长的信函,已转至我局。对于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人员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你来信反映你父亲今年突然去世,母亲身体不好,你又系独子,要求调回家乡工作。对于你的情况我们深表同情,你要求调动工作单位的请求,我们表示理解。但教师队伍庞大,教师调动工作单位须综合考虑。
  我市现有在编教师近九千人,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规范教职工流动程序,科学合理调配教职工,学校间教师调动严格按照《浏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严格人员编制管理规范人员录(聘)用调配安置工作的规定》执行。《规定》要求:教育系统各学校之间的在编人员编制异动,原则上每年暑期办理一次,其他时段不办理人员编制异动手续,且一次交流调整人数不得超过系统在编总人数的1%,学校调出人数不得超过其在编在岗总人数的2%。
  为了使教师调配既做到科学合理,又能符合《规定》要求,我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控编,在编制允许的范围内调入和调出教师。申请调动的教师填写《人员编制调整审批表》,经调出学校和调入学校校长签字同意,报我局初审和市编委办审核后,根据市编委办下达的调整计划办理人员编制异动手续。
  因为系统内事业单位和教师人数众多,每年要求调动的教师也很多,各学校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我局只能从编制数上加以调控,教师调动的原则、条件和优惠照顾等方案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局要求各学校在制定方案的时候要注重人文关怀,优先照顾有特殊情况的教师。
  目前,张坊中学辖区内要求调动的教师较多,且均有特殊情况,今年可能难于满足你的要求,但学校会从其他方面给予你更多的人文关怀。望你克服困难,安心工作。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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