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收悉您2封来信,我委责成岳麓区住建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近日,收到《市长信箱》id(458658)和id(457286)信件后,我们立即组织区城建监察大队、房屋安全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到旭辉藏郡小区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来信内容基本属实,业主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侵占墙体外公共空间的露天阳台,装修存在违法行为。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修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因此,岳麓区住建局对该违法行为无权处罚,但我们已将此情况告知区规划部门。
2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来信反映的问题,我委责成岳麓区住建局答复,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来信件后,岳麓区住建局立即组织区城建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到旭辉藏郡小区,分别于物业工作人员和部分业主见面,进一步了解情况,再次明确了法规内容,同时指出了违法行为带来不安全的危害性。
我们认为,该小区物业公司对违法行为管控不力,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安全意识宣传教育不够甚至是缺失,经核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到现在还不知道“悬挑梁”仅仅只是装饰功能,没有其他功能,存在是“天然阳台”的错误意识。为此,我们本着对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遏制违法行为的进一步蔓延,经慎重研究决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下达了停工通知,并限期恢复原状,同时保留对该物业公司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意见。
3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和该小区部分业主意见,综合起来我们认为:目前,所涉及的楼房已经投入使用,部分业主的矛盾纠纷是在投入使用后发生的,而矛盾核心是“如何管理悬挑平台”。在小区物业具备相关资质且管理机制健全的前提下,建议由小区物业暂时负责管理所有同类“悬挑平台”,相关业主应积极支持配合物业的管理,管理“悬挑平台”办法由物业小区组织相关业主协商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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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以来,岳麓区住建局连续多次接到旭辉藏郡信访投诉(市长信箱件)的问题。针对部分业主因装修引发“悬挑梁”的纠纷,多次到现场进行勘查,采集资料,与相关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员见面沟通,做好谈话笔录,基本掌握相关矛盾纠纷。
为了遏制部分业主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侵占墙体外公共空间的违法行为,一方面我们将此情况告知规划部门,另一方面为了不使事态进一步发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积极与该物业管理人员沟通协调,共同督促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业主恢复房屋原状,目前相关业主已同意封门,相关事项已处理完毕,有效制止了物业小区住宅装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