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正值我市文明创建最繁忙的时期,您一定很忙,很辛苦,全市人民都理解您,支持您。
本人张云,系湖南大学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在此冒昧打扰您,向您反映中秋节(2011年9月12日)发生于享誉全国的湘雅第一附属医院的一次交通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1、事故原因。驾驶人张云于当天上午10:20为其身患颅内出血重病的侄女办理入院手续前将车停靠湘雅附一医院外停车坪,倒车时不慎碰坏车位旁的一个消防栓。
2、处理情况。车主张云请求值班保安联系后勤人员尽快关闭水闸;请求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立即派人到现场定损;请求后勤值班人员尽快修复消防栓。由于当天是我国传统佳节,该医院后勤人员关闭水闸后承诺次日修复,要求我缴纳2000元抵押金。在我市创建文明的关键时期,本人主动请求对方允许我去市场买来消防栓,并请求其帮忙安装好,可是当天买来后,对方告知我可自己请人安装,但必须缴纳1000元押金,并留下我的身份证,我当时身上只有500元,只好将其和身份证一起抵押在保安值班室的一位陈姓的队长手里。第二天上午,我请了外面的师傅弄好后,该后勤人员说:“尽管消防栓不漏水,但质量达不到我们的要求。”9月15日,该医院保安值班室有人打电话给我说:“消防栓漏水,你尽快过来看。”我马上去了那里,“确实如此”!有位好心的保安悄悄建议我:“你赶紧去买一条烟来,否则,你修好后还会漏水,没玩没了的。”我只好找到后勤处的曹处长,他说,他们检查时没漏水,要我自己去找保卫处的张主任和上述的陈队长。张主任和陈队长要我继续修理,否则抵押的500元现金和身份不予退还。我请求对方把身份证还给我,500元钱就不用退给我了。可是,…….
尊敬的市长,请问我该怎么办呢?作为象牙塔的一位培育书生的“书生”,面对此次并非故意的事故该如何处理为好呢?在您百忙之中,我写此信打扰您,深感不安。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此次事故发生在院落内部停车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不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建议您重新买一个,再找专业部门安装,安装后找相关人员和领导参加查验,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书。如果出现无法解决的环节,或争议可以依法起诉法院解决。
长沙市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