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为了购房,我们东拼西凑,借了32万元购置了麓山里佳园108平方米的一套住宅,按签订合同定为2011年交房,本以为2011年就可以搬进新迁,但因学士开发商的缘故,迟迟办不了按揭,房子工期也一拖再拖,到了2014年7月,房子总算盖好,看着有的住户已交了房,可我的还不能如期交房,说我们的房子,开发商的钱还没有交清,还需等。一次一次的欺骗,一次一次的违约。让人急,让人恨啊!为此事,我多次也向有关部门审诉反映我的问题,每次发出信件却石沉大海,杳无回音。令我郁闷,让人气愤。如今法治社会,却无法申冤,是多么一件憾事?只能一忍再忍,保持理智,没有爆发。仅抱着一丝希望向市长大人反映我的情况,让我这个在外漂荡有家不能回的人,伸一伸手帮帮我。好让我回家。。。。。。。。不再被家人老婆唾骂,说我做了一件令人难忘大事,不在遗憾。。。。。。。。。。。。。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学士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