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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车不能上牌的问题

2018-1-9 22:30:57发布40次查看
长沙市至2009年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都不能领取牌照,那现在交警查取电动车牌照及驾驶执照,那2009年5月1日后买的电动车岂不是要放在家里做摆设?我觉得这个非常不合理,希望市长先生慎重考虑,给予我们民众一个解决方案。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若干规定》配套发布的,还包括《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以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名义发布的《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4个通告,以及《长沙市城区摩托车提前报废及其补偿办法》、《长沙市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法》、《长沙市城区电动车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其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明文规定。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复核公告的产品都可以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汇总后上报,请您关注长沙市政府的相关公告。
长沙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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