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对远光灯的使用有了明文规定,但是目前长沙城区的远光灯使用泛滥,晚上开车一路上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开着远光灯,被对面车道的远光灯照的头晕眼花不说,还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我就有多次在正常行驶时被对面远光灯照着没有发现横穿马路的行人,差点出交通事故。既然这种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且国家已经有了相关制度,建议交管部门能加大对该类行为的查处力度,还我们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谢谢!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收悉并且传达到各辖区交警大队。我们将会加大警力对机动车夜间开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