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们是望城区市政管理局的职工(环卫工人),现望城区市政管理局终止劳动关系,损害我们合法权益的事情特向您写信,请您及有关单位关心环卫工人的生存状态,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被望城区市政管理局聘为环卫工人已工作数年(姓名和工作信息见附件),负责指定区域的街道清扫工作。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全年无休,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日晒雨淋,起早贪黑,却一直任劳任怨,勤勉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数年来,望城区市政管理局一直未与我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们缴纳任何社会保险。2013年6月份,望城区市政管理局突然终止与我们的劳动关系。湖南六建兴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发物业)开始负责原属我们工作范围的清洁工作,并重新招聘环卫工人。经兴发物业招聘,我们其中部分环卫工人与之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部分环卫工人面临失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已与望城区市政管理局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望城区市政管理局突然终止劳动关系,又未与兴发物业做好劳动关系交接(包括工龄继承、计算及其他权利义务承接等),兴发物业不同意继受原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下,望城区市政管理局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近期环卫工人的维权屡见报端,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反响,环卫工人工作的艰辛和危险性也逐渐得到老百姓们的理解和同情。望城区市政管理局的行为实属“撂挑子”,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践踏劳动法律权威,如望城区市政管理局此种“办法”得到广泛运用,《劳动合同法》将成为一纸空文!该局不尊重环卫工人,也将得不到底层劳动人民群众的尊重。为此,湖南都市频道已经多次报道此事,为避免激化矛盾,导致群体事件发生,恳请市长关心此事,督促有关单位对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原劳动关系权利义务是否继受、社会保险应及时补缴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和妥善处理。此致敬礼!
附:部分环卫工人名单
刘国良(430122195407240337,自2004年9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谭淑坤(430122195602100321,自2007年9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危国奇(430122195601220313,自2005年9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秦小玲(430122196411020323,自2004年9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王美红(430122196310260328,自2008年10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龙谷香(430122196702270322,自2006年9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谭铁刚(430122195209070314,自2007年3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刘根生(43012219571116034x,自2006年9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朱爱纯(430122196002020349,自2004年9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龙革明(430122195102221418,自2008年6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肖文君(430122195205171417,自2008年4月开始在望城区市政管理局工作)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查明情况,并召开会议商议决定,将反映问题的刘国良、谭淑坤、危国奇等11人继续交由我局下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进行管理,并与环卫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为他们购买社会保险。
同时在16日下午委派我局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与刘国良、谭淑坤等11人的代表律师进行了初步沟通,对方代表律师对我局提出的方案和意见,表示了认同,并同意协助做好上述11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就此事达成和解。目前,双方正在就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