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如果您的电动车没有办理车牌或因车型不符无法办理车牌,建议您不要再驾驶上路。您可以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型,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或所属车管分所免费办理上牌。您可以在长沙公安交警官方网站:http://www.hncsjj.gov.cn,车管专栏查询长沙市可以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动车品牌型号。
长沙市交警部门依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依法对无牌电动车进行查处。该《若干规定》由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6日通过,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3月26日批准,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并且,长沙交警部门早于2009年规定实施前就通过多家新闻媒体发布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2009年5月1日前已购电动车,其所有人应凭合法有效资料在2009年9月30日前到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办理备案手续,领取编号牌。2009年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和发放编号牌。2009年10月1日起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做这样的说法,我们看法不一样了,像你们说的,那让收了的电动车不能在上路了,可为什么罚了款又放了出来,而且罚金是一到二百不等,想想长沙有多少电动车,能不叫百日捞财行动吗?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从2007年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队与长沙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优化交通指挥体系,整治交通乱源,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由于我市城区机动车数量已有一百万台,城市道路的扩展远远不能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增长的需求,城市交通压力持续增加。特别是我市城区部分超标电动车数量急剧猛增,相应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不断增加,为解决目前制约和影响我市道路交通的突出问题,促进城市交通的不断优化,建立我市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市人民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此,在2009年市政府通过市人大的审查、批准,正式颁布实施了《长沙市城市道路通行若干规定》。市政府结合市民出行需要,由各区政府的街道参与,在2009年10月1日前对电动车实施了登记、发放临时编号牌的措施。
2、对符合国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我队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并发放正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确保其安全上路行驶的权利。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登记上牌。鉴于我市非机动车(特别是部分超标的电动车)交通违法突出,严重影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通行,在2009年10月1日起,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通行若干规定》,不再发放电动车临时编号牌,部分黑心商家开始制作套牌、制售假牌销售电动车,给我队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为此,我队从2009年11月起将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管理纳入到日常勤务当中,民警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处理在日常勤务管理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特别是电动车违法加装伞具、搭载多人、电动车无编号牌上路行驶、逆行、越线、闯灯等违法行为更是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共纠处电动车违法行为25万余起,取得一定效果。
3、在对非机动车依法处罚的同时,我队还集思广益,在2010年对违法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一般违法的采取就地协助文明交通劝导员执勤两小时和接受交通安全课的办法,达到教育效果;对严重违法的则依法进行处罚,
4、近期以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路面通行秩序不佳,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的管理。给市民创造一个出行畅通、通行安全的交通环境,我队开展了“百日整治”针对路面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纠,也希望市民通知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整治行动,共同维护好长沙的交通秩序。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