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长政发2009年16号文),长沙市新建住宅应采用“公变电”供电方式,并且政府近年投入大量资金牵头老社区“专变电”改“公变电”,切实维护市民切身利益与安全。
然而,在此背景下,湖南全新丝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开发的和庄公寓二期(地址:天心区木莲西路),依然违背政府管理办法,对新建住宅和庄二期采用“专变电”供电方式,不仅损害了二期600余户业主的权益,从长远看也增加了政府之后的改造成本,不利于社区的长治久安!并且该开发商继续加推和庄3期,不早加惩治,只会侵害更多百姓的权益!
和庄公寓开发商不仅违反政府法规,谋求自身利益,置广大业主百姓利益于不顾,在购房合同中设置模糊条款,侵害业主知情权。购房合同仅在附件3用6个字描述供电方式:“供电:专变供电”,词条模糊不规范,并未做任何文字及语言解释说明。置业顾问也未做出任何提醒义务。
综上所述,对此等罔顾政府法规,钻营政府文件空子,损人利已之开发商,和庄全体业主请求政府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勒令无良开发商转小区“专变电”为“公变电”!
尊敬的市民: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过我公司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长沙地区“专改公”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的惠民工程,贵小区如有改造需求,请将改造需求报告上交至所在区经信局,长沙供电公司收到政府下发的改造名单后方可执行。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