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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闯民宅,非法拘禁、抢劫伤人,非法强拆、国法何在?

2017-12-27 16:43:51发布27次查看
灌水断电 夜闯民宅
非法软禁、抢劫伤人
湖南熹华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拆迁让老百姓无处安身
尊敬的张剑飞市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好!
本人是居住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蚌塘社区喻家冲36号(原长沙市金属回收公司宿舍)的一名普通老百姓,名叫张永宜(身份430103197606054510)。1995年,本人从长沙市商业学校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到长沙市金属回收公司工作,当时单位分给本人位于长沙市开福区喻家冲36号三间福利房做宿舍(原一栋三层办公楼改宿舍,共有9户人家居住,我住一楼),并将全家三口户口落户此处。
2004年,由于长沙市金属回收公司经营亏损,将所有员工工龄买断,原分配的三间福利房不变。2012年11月份,本人接到湖南熹华投资有限公司拆迁通知,要对房子进行拆迁,并以实际使用面积(60.5平方)每平方2000元价格进行补偿,当时本人认为应该按照建筑面积90平方换同等面积新房,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因生活所迫,我在外地打工谋生,今年妻子携女儿在我处暂住一段时间,由于小孩下半年上小学,2013年7月15日,本人举家回长沙居住。回到家后,本人发现,房子在没有与本人商议也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已经遭到严重破坏:房间已断电、房顶已经被人为打了几个洞,最大的长有150多厘米,宽约50多厘米,并从二楼放水流进本人房间、家里家电、家具已全部浸水受损,已经无法居住。看到此情况,我们感到万分气愤,于是找到居委会进行协调处理,但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与湖南熹华投资有限公司理论的过程中,该公司坚持强拆,并在警察调解过程中,将我姐姐张伟华打伤,当天我们在东风路派出所已经立案,但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处理意见。
据本人了解,居住的9户人家中,目前已有7户达成补偿协议先后搬走,补偿金额不等。然而,该公司在没有给予本人任何处理方案的情况下,正派人员继续进行强制拆迁,并派社会人员对我和家人进行恐吓,家里一直断电,隔壁邻居实在看不下去,答应我从他家临时接电,但受到了拆迁方的多次威胁而不敢接电给我,导致我举家无处安身,无法正常生活,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我找拆迁方协调,拆迁方还放言想拆就拆,不给任何赔偿。
从我回长沙7月15日开始,长沙市一直持续高温,我和我的家人因无处安身只能住在被破坏和没电的房间里一直忍受着40度左右的高温的煎熬至今,我们多次中暑但又无可奈何。我找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情况,8月2日东风路街道办事处领导答应我找湖南熹华投资有限公司协商,找我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说,等他们找拆迁方了解完情况后再给我协商解决,但一直到8月12日,拆迁方负责人黄经理一直借口出差在外,要8月12日晚上回,约街道办事处领导8月13日见面,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在8月13日凌晨发生了:
8月13日凌晨3点,家里只有我妻子和姐姐住我家,由湖南熹华投资有限公司黄经理带队并纠集了100余社会闲散人员强行破门而入,将我妻子和我姐姐强行带上车(车的牌照被遮掉),在外面绕了一圈,将我家人和另一被拆迁户杨小姐软禁在原长沙市金属回收公司一废弃的仓库里,并将她们的手机抢走不准和外界联系,我家人喊救命对外求救,被他们用毛巾塞嘴,用东西顶住喉咙并进行殴打,派几十人留守控制了我家人和杨小姐的自由。在控制了我家人和另一户杨小姐的同时,湖南熹华投资公司就用几台挖机开始违法强拆我和杨小姐的房屋,凌晨4点多,我堂姐和堂姐夫、姨姐姨姐夫赶到现场,看到我家正在拆,但又找不到我和我的家人,便要求他们停止违法拆迁行为先找人,但对方同样仗着人多, 把我亲人打伤并强行控制起来,一直到凌晨5点多拆迁方将我房子推平才放了他们,然后扬长而去并将杨小家的两台空调抢走,我家除了人被他们控制外,其他所有电器、家具、现金等物品就被全部埋在废墟中,具体损失情况还未核实;因拆迁过程中将旁边的房屋破坏,而且声响很大,3点多的时候将周边部分居民吵醒,好心的居民看到这违法强拆的一幕,马上打110报警,但第一批警察看到现场后并没有制止,只是站在远去看了一下就离开了,后来大家又一直打110报警,警察在拖了很长时间才过来,过来后说管不了,便站在远处观望,等到5点多房子被推平后还暗示拆迁方的人员尽快离开,对方也在我亲人的要求下才把我妻子、姐姐还有杨小姐放出来,但他们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特别是杨小姐全身血迹斑斑,躺在地上几个小时都不能起来。中国正在加强法制建设,提倡文明、关注民生,相关法律一再声明不能强制拆迁,要妥善安置好相关人员,而该公司在没有通知住户的情况下,强闯民宅,非法拘禁、殴打伤人,违法强拆,而我们的人民警察亲眼看到公民的权益被侵害而不及时制止,难道真要把我们这些老百姓逼向绝路吗?请问这些人视国家法律、社会公理何在?难道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就任由这些违法事件发生而置之不理吗?实在无奈,本人冒死向您及各界媒体求助,因为我坚信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国家一定会为我们老百姓做主,一定会维护我们老百姓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最基本权益。!
申诉人:张永宜
2013年8月15日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市民朋友您户居所喻家冲36号系原长沙金属回收公司资产,住居性质为租佃,2004年长沙金属回收公司改制,被湖南新族房地产公司承债式兼并,职工买断,买断后居住房屋仍保持租赁关系。2010年11月湖南熹华投资公司经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长中民三和字第0523号)裁决依法从湖南新族房地产公司手中取得喻家冲36号土地使用权。
2013年湖南熹华投资公司拟进行开发,现正在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所开发土地上有一栋三层楼临时建筑,共有张永宜等九户原长沙金属收回公司职工承租居住,2012年12月熹华公司启动退租工作,并根据长住建发[2011]242号文件制定了补偿安置方案,具体补偿方式为:1、按承租面积以2000元/m2的单价给予货币补偿;2、异地安置,按不小于原承租面积和长沙市廉租房房租标准续租房安置。
在此过程中,受租住方和开发商要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委派协调小组参与了协调,有8户达成补偿协议并已腾空房屋,由于市民朋友您户将住房转租,2013年3月熹华公司收回使用权,且市民朋友您本人一直在广州,协调组无法与您见面沟通,6月30日街道协调组撤回,7月14日熹华公司对已腾空房屋进行部分拆除,7月15日市民朋友您接到消息后立即赶回长沙,找到开发商要求补偿,要求开发商按产权房价格每平米8000元,共计72万元给予补偿,遭到开发商拒绝,理由为在承租期间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公司依据长住建发[2011]242号十八条之规定于2013年3月下发文件收回房屋使用权,因此不存在补偿。7月14日、22日、26日东风路街道及蚌塘社区组织召开当事双方协调会,熹华公司原则上同意将市民朋友您户纳入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依据长住建发[2011]242号文件执行,同时由于市民朋友您户租住的三间房屋,其中一间未通过公司允许擅自占用,因此只按两间房屋面积给予补偿。
目前熹华投资有限公司已停止拆除工作,双方仍在协商中。开福区政府已要求东风路街道密切关注此事,积极组织协调,尽量使双方达成协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建议市民朋友您通过法律手段依法依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市民朋友您的宝贵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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