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你好。我家在蔡锷路一条巷23号。属于芙蓉区东牌楼棚改一期范围内,住房是省人民银行单位直管公房,我公公是该单位职工,1968年在此居住,1980年我与其子结婚之后一起住。1982年公公去世。由于我和丈夫单位效益差,早早下岗,无力买房。1999年丈夫又肝癌去世,剩下我和女儿。多年来,我与丈夫一直未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房改房和住房货币补贴、工龄补贴等一切住房优惠政策。现在芙蓉区政府对我居住的东牌楼社区进行棚改,给了我改善居住环境的机会,而我是下岗低收入困难家庭,本也属于单位职工子弟,公公未享受福利分房,我们一家也在此居住了40多年,现拆迁接近尾声,我迫切恳请市政府领导考虑我家具体情况,对我家房屋拆迁问题给予最妥善的处理。
该棚改区有相同情况的市级单位商业技校和省级单位省四招待所的几户最终都按房改房政策进行了妥善处理。而在拆迁过程中(2009年8月至今),单位一直都没有找过我家,就不存在要解决安置问题,期间我也找过拆迁办,并多次找单位,没有回复,一直要我等。现在就剩下我家没拆,拆迁办下达最后通知要7日内联系单位处理。可我们根本找不到人。我也非常希望能尽快处理,却被迫当了钉子户。作为长沙的合法公民,我也希望能享受到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政策的实惠。恳请政府尽快帮助我家处理安置问题,再拆迁。千万不要强拆,我们实在无处可去!万分感谢!
易迪姣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住位于蔡锷路一条巷23号的房屋,属东牌楼棚改项目一期征收范围,是省人民银行的单位自管产房。省人民银行与我指挥部于2009年即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经费已按相关政策拨付给省人民银行,您所住房屋由省人民银行进行补偿安置。现东牌楼棚改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所有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进入大规模倒房阶段。为了确保您及家人的安全,确保东牌楼棚改项目整体工作进程,请您尽快与省人民银行就房屋补偿安置问题达成协议,尽快搬迁腾空房屋。
东牌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